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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弊病观察:天津食品街国企“小股独大”欺负民企太甚

2015年03月06日 党员园地 ⁄ 共 238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最近,闻名全国的天津食品街因为股权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国有企业只占40%的股份而控制决策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占60%股份的民营企业连续十年没有得到分红,连组织股东会的权利都没有。市场环境不公平,使得混合所有制的效果受到怀疑。

混合所有制一经提倡,大家都觉得是个好东西。公有和民营共同发展、互相扶持本是一件好事,可是如果产权制度不完善,民营企业就有可能被“忽悠”,有苦难言,天津食品街有限公司的国有企业“忽悠”非公有制企业便是一例。

天津食品街是一个闻名全国的特色街区。到了2003年,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不善,食品街入不敷出,工人工资发不出来。此时,民营企业资本出现了。天津市世纪利德公司与天津逸玖公司以6000万元参股,其实两家民营企业法人实是一人,但是为了不影响国有企业形象,有意分开,最后天津某国企以相对控股的名义而取得食品街的决策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问题就出在这里,明明民营企业占了60%的股份,却说了不算,而占40%股份的国有企业却以“政府”自居,利用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天然联系,用政府的权力来干涉企业产权纠纷,结果导致经常无法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食品街公司由于经营权还发生了一起“抢公章”风波。作为拥有60%股份的民营企业按章程可以召开股东会,选举董事,但是却被国企负责人定义为“伪董事会”、“伪政府”。

到底谁是“伪政府”?不能不辨。在企业里面,政权的力量显然不能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而是应该以股份多少来决定产权大小以及股东的地位。占股份多的民营企业召开股东大会被称为“伪政府”,占股份少的国有企业不召开股东大会却以“政府”自居,这种把股权颠倒的做法发生在进入市场文明的21世纪,实令人惊诧。

股份制企业应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可是占据40%股份的国有企业却囊括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不让大股东参与,这是哪家的产权制度?

这使人想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内容排序。为什么第六条是完善产权制度,第七条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显然,中央已经考虑到,要建立发展混合所有制,就要先完善产权制度,既要保护公有资本,也要保护私有资本。《决定》为了防止混乱,在前面打下一个楔子,就是先“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果不其然,这样的境况就在天津食品街发生了,可见中央是洞若观火,《决定》实显先见之英明。

三中全会《决定》第五条讲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两个“都是”,不是谁是老大,谁是老二,也不是谁先谁后,而是同等地位,公平地位。在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股权被赋予法律地位。股权是按照股东参股的多少,来决定其在企业的地位。而天津食品街的纠纷,就是因为股权明确,而决策权、经营权、受益权不配套,这种不平等导致纠纷的加剧,最后的结果是占60%股份的民营企业连续十年没有得到分红,连组织股东会的权利都没有。看来,在某些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公有权和私有权相混淆,尤其是政府对企业的干扰,政企分不开,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履职后与企业家代表座谈时承诺“我们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不动摇,继续加强法治建设,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实现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把中国市场环境建设得更加公平、更富有吸引力。”李克强在主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明确表示:“国有、民营和外资应该放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通过规则来规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一大突破和创新,就是“更加公平地对待和认识各种所有制经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是讲得很清楚的。确实,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不明确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平等地位,这样的混合所有制只能是以“混合”为名,践踏民营企业的资本,这样的混合所有制让民营企业以后恐怕会见“混”色变,再也不敢向混合所有制靠了。

天津食品街的教训在于产权混乱,政企没有分开,导致不公平现象发生。我们要想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把产权制度建设作为基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把政企分开作为核心,这是三中全会《决定》的精髓所在,也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解除的阻碍。没有这个前提,我们看到的便可能是失败的混合所有制。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最近在中央企业负责人、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讲,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要彻底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争论,积极创造有利于国民共进、协调发展、富民强国的良好环境。张毅的讲话是针对国企“一股独大”的现象说的,而天津食品街的国企是小股也独大,就更不应该了。其实,国企应该向牵涉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关键行业与领域集中,没有必要在类似食品这样完全是市场竞争的行业去分散资本,耍威风,在市场竞争行业,更多的股本让非公有制企业占领,又有何妨?确实没有必要与民企一争高下,更不能利用政府的力量来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我们觉得天津食品街的产权纠纷根子处在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上,地方政府与国企完全可以思想再解放一点,不要为控股和控制经营权与非公有制企业把关系闹得那么僵。很多地方在混合经济中,法律是清楚的,道理上也是明白的,但是做起来的结果却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就是因为不少人的思想上认为国资必须控股,因此,常常出现用不合规的方法维持所谓“合规”的结果。这已经成为推行混合所有制国民共进中的一头拦路虎。

我们愿天津食品街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纠纷能够为大家敲响警钟,给参与混合所有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多一点同情,多一点支持。先完善产权制度,再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而使混合所有制这个好东西真正能够发挥好作用,解除误解,促使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更健康、更快速、更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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