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员园地 > 正文

反贪组:浙江温州一国企领导贪污、挪用公款被起诉

2012年02月01日 党员园地 ⁄ 共 72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洁转至博讯网

11月17日上午,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该院新闻发言人通报,杨胜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由该院侦查终结,现已移送审查起诉。杨胜华因担任过潜逃境外多年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的司机而备受关注。

1995年12月至1999年10月,杨胜华在温州市市政公用局工作(1996年1月任该局城建处副处长,1999年10月辞去副处长职务,人事关系转入温州市自来水集团)。杨胜华还于1995年10月兼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公司,下称现代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1998年1月兼任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国有公司,下称现代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11月出境前往德国,后滞留国外。

2005年,浙江省检察院将杨胜华涉嫌贪污案的相关材料交由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该院于同年10月立案侦查。今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后向鹿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据鹿城区检察院侦查查明,1999年6月,杨胜华利用其担任现代城建公司与现代市政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估计及未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转让国有股权、虚假出资的手段,经工商变更登记,使自己成为现代市政公司持股600万、占75%股份的股东。而同期该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41万余元。

2000年8月,杨胜华再次使用上述手段,使现代市政公司成为现代城建公司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而同期现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经评估为人民币5357万余元。

2000年至2003年期间,杨胜华个人擅自决定,先后分五次将现代城建公司的公款借给两家公司,用于企业经营活动等用途,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