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民生观察2020年6月11日消息】四川省绵阳市石马镇涪江村村民魏远贵一家,被涪江村队长林运贵恶意强租强占土地,家人还被侮辱殴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魏远贵起诉至法院,
可村霸林运贵的家族势力庞大,加上当地官员官官相护,为了利益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魏远贵一家至今维权无门。
魏远贵反映,2008年8月16日我们涪江村三社,要求我们出租土地二十年(有人冒签的合同为证)给他们经营,并租走一部分土地。2014年林运贵刚当队长3个月,就开会要求我们把全部土地800元/亩租给他养虾,2017年9月8日又要我们租地十年给他经营,他林家的土地常年荒在那里长草半米左右,他要种要经营他家为什么荒在那里?
2017年11月5日12:01社长林运贵又要我们租地十年,我们不同意租地,社长林运贵就恶语伤人骂我妻子扯烂筋,11月6日我妻子向石马镇王谦镇长反映问题,不到一小时,就遭到社长林运贵妻子魏晓花拦路殴打和骑在胯下扇耳光(各部门都觉得胯下之辱和扇耳光只是抓扯)并且辱骂,我妻子拿出手机想录音录像,她早有准备冲上去就抢手机,他夫妻双双围攻和欺凌我妻子半小时以上,致使我妻子左脸打肿,左眼钝挫伤等伤情(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书为证)。
报警后石马派出所没有依法处理,事发当时我正在成都打工。林运贵一伙12月便强行在我地中横跨挖沟,并套取工程款149886元,凭证号201904100002,还挖断我种地途径的公路。
我妻子维权处处挨骂,得了抑郁症导致突聋,四处申诉被他们黑白颠倒,妻子为此得了咽喉炎。面对恶霸的打压我们措手不及,我们2年多没敢回家。
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起诉至法院,游仙区法院法官曾山说,石马派出所怎么认定我就怎么认定,林运贵没责任,判魏晓花过错方只需要多付20元起诉费。由于林运贵魏晓花在本社家族势力庞大,村霸成为了村官,官官相护在强租我耕地十年不成就打我家人,当地官员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严重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林运贵为了套取工程款破坏我良田好地,石马镇政府明知道在我地正中横跨挖沟不合理,还支持他套取工程款并毁坏几亩良田好地,其行为违反了打黑除恶专项条例。林运贵还叫他一伙分钱的和分钱的亲朋签字同意在我地中修沟,专干损人利己的不法勾当。我们不同意租地十年就该挨打,不租就强占套款合理合法。
我们村民是弱势群体走合法途径得不到支持,他一伙处处签字造假,林运贵从他父亲至他两代人在队上掌权套款,使他家一直都是当地的暴发户,常年肆意妄为,他一路金钱开道,用司法推法磨。
2018年3月31日,我找林运贵要青苗费,问他们一伙为什么打我妻子,他抵赖导致发生了动手,林运贵赖在医院医治陈旧伤住院10天,我被派出所拘留10日,赔偿他将近9千元。我抓贼要拘留要赔偿。林运贵多次恶意强租强占我地十年是导火索不担责,不同意租地十年就恶语伤人和拦路辱骂,殴打和围攻是事件根源派出所却不追究。
纪委监察委书记赵勇帆还说,我们可以出去不用在家,把土地应该租给林运贵。那么按照这个逻辑,银行里放着别人存的钱闲在那里,他一伙人可以去偷去抢却不会被制裁。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村官黑白颠倒,欺压百姓致使百姓民不聊生,以租代征危害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再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依法彻查,对恶意强租强占打人者相互勾结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落实打黑除恶工作,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危害石马镇涪江村村民的利益,依法赔偿我们的相关损失,用法律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请网友们多多关注落实和执行情况!
魏远贵电话:13981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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