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梓维转自禁闻网
福建省厦门市邓庆高律师于2024年11月在代理案件庭审中被对方当事人竖中指、扇耳光,邓律师本能反击,自我防卫。对方当事人报警后,辖区晋江公安梅岭派出所立案,于2025年1月8日对邓庆高律师做出拟行政处罚告知,拟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邓庆高律师对此处罚提出严重异议,并誓言维权到底。
2025年1月10日据李爱军律师微博消息,2025年1月8日,厦门邓庆高律师收到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岀所的行政处罚告知,拟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邓律师称,其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对其处罚是错误的。对公安的处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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