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我们是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原西山矿务局)的农民工,长期从事矿山最繁重、最苦累、最危险的井下采掘作业。1993年1月1日,按照1991年国务院第87号令、1992年国家统配煤矿总公司劳动工资局和陕西省劳动厅的71号文件、1992年山西省劳动厅和煤炭工业局的596号文件,我们与西山矿务局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由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的农民轮换工转制为期限为15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明确规定,在合同期满离开矿山之后按月支付养老金直至死亡(自己提出要求的话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此外,在工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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