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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力截访观察---------关于陈新、黄士忠案的情况说明

2017年05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27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红转自搜狐网

关于陈新、黄萍与黄士忠、启东市振龙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的情况说明

近期,我院发现微信朋友圈流传一署名为上访人陈新的《启东人大代表陈新的自杀遗书》帖文,该帖文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表达了非理性诉求。3月28日,我院曾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通中民终字第3107号裁判文书,对外公布了该文书关于“维持启东市人民法院(2015)启开民初字第01304号民事判决;黄士忠自愿补贴陈新、黄萍41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给付”的裁判结果。

我们感谢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持,欢迎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并希望涉诉当事人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救济。如认为案件审理有误的,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抗诉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我们尊重上级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并希望对我院裁判结果提出异议的当事人能够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回应社会关切,再次公布(2015)通中民终字第3107号裁判文书全文。

启东法院新闻办

2017年5月1日

启东人大代表陈新的自杀遗书

我现在就去北京上访,依法上访

结束后我会找个合适的地点了却

残生,绝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启东人大代表陈新的自

启东市人民法院

启东市公安局领导:

本人陈新系启东市汇龙镇人民政府第十三届人民代表,身份证号码:320626195304062037 启东市振龙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1990年-1995年曾担任总账会计,中级会计师。由于公司董事长顾振康及其副总经理张永康向启东市房地产交易所和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庭出具伪证,造成我唯一的住房被非法侵占,造成我这个疾病缠身、风烛残年的老人、现在无家可归,更由于你们三单位恶意不查明事实、不依法立案!让我痛苦不堪、忍无可忍,我决定以死抗争!我现在就去北京上访,依法上访结束后我会找个合适的地点了却残生,绝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我预定好车票订单号:3566490318

此刻,我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含着痛苦的眼泪强烈控诉:

启东市人民法院法官陆涛、张艳审理我的房屋被非法侵占案件的过程中,案号为:启东市人民法院(2015)启开民初字第01304号民事判决,非法庇护犯罪嫌疑人启东振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永康和黄士忠作伪证,我唯一的合法拥有的集资房屋被非法侵占,最起码的法律道理你要清楚,集资房是不可以直接作为商品房上市交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必须出售方签字,但这些做起码的简单的程序都没有做到,竟然把我的房屋过户给他人,其间的细节问题我在下面的信访材料中一一陈述,我作为振龙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现在竟然长期已无处安身,无处哭诉!上述相关单位都相互推诿、恶意拒绝处理!

一、本人依法向启东市公安局报案,启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17年1月13日作出启公(经)不立字【2017】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确认不予立案。

二、本人依法向启东市公安局提出信访,2017年1月5日,启东市公安局作出启公(信访)不受字【2017】2号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确认属于本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依法应直接向法制大队提出,不按信访受理。(此件本机关已于2017年1月5日转送该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该部门联系电话0513-83721308、83721311)

三、2017年3月1日,启东市信访局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确认本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和本人2017年2月24日向省信访局网站提出的信访事项属相同信访事项,信访局已转送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重复受理。

四、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早已作出答复,要求本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详见上述启住建信【2016】36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五、本人到启东市公安局报案后,启东市公安局告知本人案件应该由启东市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还要求本人到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报案。

六、启东市人民法院确告知本人公安局的说法是错误的,只要违法犯罪就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是,启东市人民法院拒绝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

七、本人向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信访举报后,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拒绝立案,并且明确告知本人不能按照本人的要求出具任何书面手续!

我这个老人被耍了转了几十圈找不到任何一个处理我报案的件案件的职能机关!怪不得启东有那么多的冤家错案!实际上这些启东政府机关腐败的官员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不可能为人民服务的!

本人认为上述职能机关包括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公安局、启东市不动产登记局、启东市房屋交易所、启东市人民法院、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职责,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现在已经老无所依、无家可归,我告知上述单位作为一个受害人我已万般无奈,今天准备走上绝路,是你们逼的我这个老人走投无路!我要用死来表示对启东政府腐败官员强烈的抗议!!!

两会期间我曾按照正常的信访程序去北京信访,却被启东市市政府信访局非法截访,我本来想即使到北京上访,也绝不干扰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我是非越级的正常的上访,不应该遭到阻拦!但是事到如今,我已彻底深深地对启东的政府官员绝望!我会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彻底了却余生!不再麻烦大家了,在这里,我表示深深的感谢曾经关心和帮助过我这个无家可归老人案件的好心人,也同时严重警告涉嫌非法庇护启东市有限振龙公司、振龙公司副总经理张永康、非法购买集资房的黄士忠、枉法裁判、非法庇护上述犯罪嫌疑人作伪证的法院法官陆涛、张艳等人,我自杀的事情也许会惊动南京或北京的领导乃至全国的亿万网民,相信大家会很快会看到我自杀的报道,启东经常是新闻舆论的焦点城市,相信是非终有公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自杀后一切迅速终会有一个结果!!!

我现在就去北京,已买好了去北京的车票,车票号码订单号:3566490318再见了!我亲爱的启东人民!但愿你们不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愿由于我的离去,我们劳苦的百姓不再遭到贪官酷吏的坑害!我在北京衷心祝愿启东能够繁荣昌盛,启东的贪官酷吏能够依法受到查处!!!此刻我又想起了《春天里》的那首歌,我会轻声哼着这首歌离开这个痛苦的世界!希望你们记住我这个曾经与启东的贪官酷吏抗争过的老人!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启东市人大代表: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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