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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民主党计生观察员

2015年12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115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自由民主党高聪转自腾讯网12月5号2015

有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农村妇女生育一胎后,必须上环直到50岁,而且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取出,还要定期检查。部分妇女由于节育环在体内放置时间太长,大大超出了节育环的使用期,很容易跟肉长在一起,即使到了50岁也无法取出。在许多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人通知那些上环者,很多人到60岁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取环了。(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2、由于体质或手术条件差等原因导致后遗症,危害身体健康

据南京大学孔星星针对山东省某市的调查发现,由于不顾妇女体制强行上环,或者上环手术卫生条件差等原因,部分妇女在上环后出现了腹痛、不孕等后遗症,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体健康:

妇女A,今年34岁,自生育一孩做完上环手术后,小腹部总是时常疼痛,当去计生部门复查时,负责手术的同志告诉她,这是正常反应,过一段时间就会恢复正常,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年,还是时好时坏。又不敢私自将环取出,因为村里每三个月就进行一次环情与孕情的检查,如果节育环不见了,还要加倍罚款,并且自己付费安第二个,所以A就一直这样拖着,把希望寄托到将来49岁过后,能将环取出,恢复正常。实在痛的厉害就去村里的诊所打点消炎针。(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加拿大学者宝森在云南禄村调查时,当地妇女在谈及上环时也很无奈:

“一位有三个儿子、经历过无数次小产和流产的妇女说:当计划生育开始的时候是有药可吃的,但吃药不很合适,你可能会不停地流血。所以,我不敢吃了,戴了环。放环20多天之后,我的月经就来了,流了八天血。他们第三次给我放了,环真的是很差。到38岁我最终做绝育之前我走了那么多弯路。”(宝森《中国妇女与农村发展: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P312-356)

3、有人为私自拿出“避孕环”付出了惨痛代价

在被计生办强制上环之后,有些人为了能够继续生孩子,想方设法想把它拿出来,一般的是出点钱找个产婆将其取出,比如黄树民教授在福建省林村调查时,村委书记告诉他:“就算装了子宫环,还可能会找一个没有执照的产婆,把它拿出来。我听说这一带有个产婆,定期到我们村里来帮人取出子官环,每次收10元人民币。”(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P202)

但也有因为采取愚昧的方式私自取环而让女性付出惨痛代价的,比如1988年5月我国南方某村民“想动员妻子再给他生个男孩,可是妻子子宫里‘躺’着个金属环,公家不给取,自己又摘不下来。怎么办?丈夫三打听两打听,不知从哪打听出个损招,用丁烷贮气管炸……结果金属环安然无恙,倒把妻子的盆腔和腹腔炸穿,阴道撕裂,妻子伤势惨重,休克了过去。紧急抢救。医院给他妻子输了3800毫升血,才保住了性命。接着是阴道修补术,子宫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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