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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腐败观察员:辽宁抚顺一法院11名法官被查 中高层几乎被掏空

2017年12月10日 国内新闻 ⁄ 共 257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成光转自腾讯网:

 一起发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清原县法院”)的腐败窝案在当地引发震动。

  清原县和抚顺市的多个信源向澎湃新闻证实,在接近两个月时间里,这个县城法院的中高层几乎被掏空:三名副院长中,两人被带走调查,一人目前处于在逃状态。涉案人员还包括该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和六名庭长,目前,确定身陷腐败窝案的该院法官达到11名之多。

  澎湃新闻了解到,这起罕见的基层法院腐败窝案,其成员的涉案金额大多超过10万元,案发之前,多人曾遭到当地市民的实名举报。

  索贿、受贿、枉法裁判、“吃完原告吃被告”、截流执行款项……诸多违法嫌疑使得这起腐败窝案,成为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三名副院长全部涉案

  接近清原法院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从5月到7月16日,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清原县法院有10名法官被检方带走调查,另外还有一名副院长在逃。涉案的这11名法官中,大多涉嫌受贿及枉法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自清原县政府、人大等单位的多个消息源还向澎湃新闻证实:涉案的11人中,包括了该院全部三名副院长以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巍。此外,还有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俊杰、城郊人民法庭庭长谭希宏等6名庭长。

  澎湃新闻致电清原县法院求证此事,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确有此事,并证实该院张永义和王维先两名副院长都已经被检方带走调查。据清原县法院一名退休干部陈浩(化名)称,另一位副院长林克俊也牵涉此案,目前处于在逃状态。该案由抚顺市检察院负责调查,辽宁省检察院督办。

  澎湃新闻向抚顺市检察院求证,该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并未否认,但拒绝了澎湃新闻的采访要求。

  另外,当地一名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案发不久,清原县明鉴法律服务所的一名律师也被检方带走调查了,该律师有可能涉嫌介绍当事人向法官行贿。

  陈浩称,该案法官的涉案金额大多在10万元以上。

  澎湃新闻综合多个消息源的说法,最早被检方带走的是副院长张永义和王维先。“后边进去的多数是一个个被进去的人咬出来的。”陈浩说,他们之间的违法行为都存在关联。

  最后一个被带走调查的是法官喻秀文,他是该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他向检察院自首并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涉事11人中唯一主动自首的。

  当地司法系统的知情人士还向澎湃新闻透露,该法院第10名法官被调查时,有当地领导曾去省里活动,要求不要继续查下去,继续下去会导致整个法院瘫痪,喻秀文并不知道此事,所以跑去自首了。但这一说法,目前未得到官方证实。

  多人举报该院法官

  在听说清原县法院多名法官被带走调查的消息之后,大连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公司”)董事长孙淑媛显得有些高兴。此前,她曾在网上发帖称其有多起由清原县法院审理的案件被错判。

  孙淑媛告诉澎湃新闻,清原县法院法官谭希宏在审理五洲公司与李春华(2012清民初字第00958号)、五洲公司与高和平、冀莉艳(2012清民初字第00800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这两起案件时,在没有通知五洲公司开庭的情况下,做出了缺席判决,两起案件五洲公司都败诉。但在认定事实部分,两案的判决书却称依据“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笔录”。

  据澎湃新闻了解,职务为清原县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的谭希宏已被检方带走调查。

  孙淑媛称,2010年,副院长张永义、执行局长高嵬在强制执行五洲公司与动迁户曹新会拆迁补偿一案的判决时,多执行了价值约60余万元的房屋,并将五洲公司门市房内价值30万元的货物全部拉走私自卖掉。目前,二人也已经被检方带走调查。

  清原县个体户赵芯因为与张姓业主的房屋楼道纠纷一案,曾经多次向当地纪委、检察院举报,在多次举报无果后,赵芯在今年4月向来到辽宁的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了清原县法院的多名法官。

  赵芯称,他够买了清原县少年宫二楼做台球厅,而另外一名张姓业主购买了该楼的1-4楼654.97平方米面积经营体育用品。张姓业主购买该楼后,将共有的楼道进行装修改造变成自己的营业面积,使他无法通行。

  此前,县城管部门对其下达了罚款5万元,限期恢复的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下达后便无下文。

  2009年,赵芯以侵犯共有权为由将该张姓业主告到清原法院。清原法院一审判决张姓业主侵占共有通道违法。张姓业主不服,上诉至抚顺市中级法院,抚顺中院判决发生重审。重审的结果是清原法院判决该张姓业主的行为合法,他不服上诉至抚顺中院,中院维持原判。

  赵芯在举报材料中称该法院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他向澎湃新闻称自己通过朋友打听过,“原告舍得花钱,送的钱比较多。”

  据澎湃新闻了解,除赵芯外,至少有四位当事人实名举报了清原县法院的法官。

  前法官“受不了这样的环境”转行

  此次涉案的11名法官中,该法院执行局的人最多,共有3人。这个负责强制执行该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的机构,被当地人认为是该院最有“油水”的一个部门。

  孙淑媛说,在判决生效后,五洲公司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1年清民初第963号判决,让被告徐丽归还所欠五洲公司房款36多元,但都无结果。清原县法院腐败窝案发生后,其律师找到了被告徐丽,徐丽称该执行款于2012年4月就已经被清原法院执行局的卫原涛个人收取,有卫签字的个人收据为证。

  但只有卫原涛收下31万3千元的个人收据,没有法院的收款收据。在法院腐败窝案曝出之后,孙淑媛到法院问此款项去处,卫称“已经分配给其他人了”。此前,她曾经多次找过执行局局长高嵬,目前高嵬也已经被检方带走调查。

  此外,五洲公司与鞠宝顺工程款拖欠一案从1999年至今反反复复,一、二审均为五洲公司胜诉,但2008年,原清原法院法官高嵬和谭希宏办理此案,判五洲公司欠工程款31万元,当即便要执行该公司200余平方米门市房。

  孙淑媛提出异议,并向抚顺中院提出重新审理,清原县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赵居坤却称交钱就停止执行,向孙淑媛索取3万元好处费,孙淑媛后来通过一名朋友将3万元给了赵居坤后才停止执行。

  澎湃新闻在清原县采访时,多位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称,“看谁给的钱多就判谁嬴”是清原县法院涉腐法官的普遍行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当事人称自己曾经给该法院的一位法官送过2万多元,但因诉讼的另一方送了5万元,所以他败诉了。

  一位该法院的前法官也告诉澎湃新闻因为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他很早就转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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