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辽宁腐败观察员:大连普兰店贪腐官员官官相护腐败内幕

2017年08月27日 国内新闻 ⁄ 共 260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成光转自天涯社区网

控告人: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城子坦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普兰店市城子坦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除被控告人外共计11名,联名控告,控告签字于后。
地址: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城复村 电话:83432104
被控告人:刁慧敏,女,现年49岁,系原碧流河畜牧兽医站(2000年城子坦与碧流河畜牧兽医站合并(称名为城子坦动物卫生监督所),1998年至1999年任会计。
地址:普兰店市城子坦镇 电话:83432933 15309810328
主要案由
一、1998年至1999年贪污药款28,868.45元。
二、截止2002年至2003年4月份贪污药款34,131.25元。
以上两笔贪污系卖药款不上交,任会计时单位帐至今没交。
案情说明
一、自1998年至1999年期间,被控告人刁慧敏在兽医站总库保管员李新静手中领取药,在柜台销售,其结果有出库单,有刁慧敏签字共54 张,药品销售完,结果款没有上交,属贪污还是侵占?二者必居其一,贪污款数为28,868.45元。
二、2002年至2003年4月,以同样手段从兽医站总库保管员李新静手中领出药品,其中出库单有刁慧敏签字共12张。结果药品销售完,药品款没有上交,此款属贪污还是侵占?二者必居其一,贪污款数为34,131.25元。
三、以上两次贪污款数为62,999.70元,会计帐至今没交,仍留在被控告人刁慧敏手中。
四、控告人单位11位同仁从2000年11月就开始控告被控告人刁慧敏,其中2004年7月20日,普兰店市法院(2004普民权初字第1271号)认定非法侵占单位药款,涉嫌经济犯罪,以法将该案移送检察院机关立案处理,普兰店市检察院于2006年8月29日作出不立案通知书,实际收到为2006年9月15日,普兰店市纪委于2004年9月27日为普兰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函,因纪委干扰,刁慧敏到普兰店劳动仲裁控告兽医站克扣工资,劳动仲裁不裁刁慧敏贪污,刁慧敏一年多不上班,要求单位给刁慧敏开工资。单位不服,站长领全体职工去普兰店市法院反诉,其中结果兽医站又败诉,法院判决明显采用夹河兽医站工资单,真是普兰店市法院判决驴唇不对马口,请问普兰店市法院,不但不判刁慧敏贪污?结果刁慧敏在单位一年多不上班,连考勤都没有,普兰店市农牧局于2000年9月28日下文辞退名单中包括刁慧敏在内[普农牧发(2000)23号],普兰店市法院均不采纳。以后使控告人单位站长宋长盛被司法拘留,请问案子移送检察院在没有作出不立案情况下,普兰店市纪委有什么资格为普兰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函,确实为弄虚作假,当时检察院参与有赵亭(现任普兰店市乐甲乡乡长,原任普兰店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五、附证据材料
1、认定刁慧敏有贪污行为,请看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普民权字第1271号(见复印件)。
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都认定刁慧敏有经济犯罪行为,而此案得不到查办原因是:受纪委严重干扰,请看普兰店市纪委于2004年9月27日给普兰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函,不是证明 、也不是说明、也不是决定,一张写有普兰店市纪委办公室并盖章,使刁慧敏逃脱了法律制裁,在这里不想说太多。
2、普兰店市农牧局委员会2000年会议纪录,请看在2000年1月3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本卷内共90张保管期限永久。这里内容是“当时的农牧业局(现已并入农业经济发展局)的鲍文龙科长发言时讲的内容,鲍文龙现还担任农业经济发展局科长(详见复印件)。
3、请看2000年11月8日普兰店市农牧业局关于刁慧敏上访一事的处理意见。第二条1、2、3、4款,此意见下发后,限刁慧敏在一周内交出原碧流河站的帐(详见复印件)。
4、请看2001年10月12日普兰店市农牧业局关于刁慧敏问题处理的意见(详见复印件)。
5、请看2003年4月13日关于暂停城子坦镇兽医站职工(刁慧敏)工作的处理决定(详见复印件)。
6、请看2003年5月13日关于不再聘用刁慧敏营业员的决定(详见复印件)。
7、请看2006年8月29日关于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通知书,普检反贪不立案[2006]1号(详见复印件)。
以上主要证据的复印件领导看过以后,能不能确认刁慧敏的贪污行为,能不能认定普兰店市监察局干扰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公证的行为,这封信是我们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的11名职工写给您们领导看的,请您们为我们主持公道,也还法律一个公道,这封信共发给10个部门的领导。
各位领导:我们城子坦镇动物卫生监督所除刁慧敏外全体职工,请您们给我们主持公道,明查,使刁慧敏早日绳之以法,申请:让普兰店市纪委、普兰店市检察院回避。因为当时参与办案人员有原普兰店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现任大连市纪委副书记张家斌、普兰店市纪委大周、孙宝石等人参与此案办理,普兰店市检察院有原反贪局长,现任普兰店市乐甲乡乡长,赵亭、普兰店市检察院卢长坤等人参与办理,由于这些人操纵下使刁慧敏逃避法律制裁达十年之久,没有绳之以法,为此申请普兰店市纪委及普兰店市检察院全体回避,才能使案件水落石出,使被控告人刁慧敏早日被绳之以法。
此致

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0年9月16日

控 告 书
控告人: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城子坦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普兰店市城子坦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除被控告人外共计11名,联名控告,控告签字于后。
地址:普兰店市城子坦镇城复村 电话:83432104
被控告人:刁慧敏,女,现年49岁,系原碧流河畜牧兽医站(2000年城子坦与碧流河畜牧兽医站合并(称名为城子坦动物卫生监督所),1998年至1999年任会计。
地址:普兰店市城子坦镇 电话:83432933 15309810328
主要案由
一、1998年至1999年贪污药款28,868.45元。
二、截止2002年至2003年4月份贪污药款34,131.25元。
以上两笔贪污系卖药款不上交,任会计时单位帐至今没交。
案情说明
案情前期控告书已非常详细,已邮至各级领导组,至今没有言信。我们考虑,是否贪污者刁慧敏有普兰店市纪委办公室于2004年9月27日给普兰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文,才逍遥法外,没有人敢管。
请问:普兰店市纪委办公室,根本没有办案资格,凭什么下文盖章阻止检察机关办案。普兰店市纪委办公室,下文是个人行为还是普兰店市纪委组织行为。上级机关不管调查,是否怕涉及到大连市纪委,是普兰店纪委的保护伞。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