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红波转自BBC中文网
三名中国广东的劳工维权人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但都被法庭给予缓刑。他们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劳工权益组织“番禺工人中心”(中国官媒新华社称“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飞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另外两名曾飞洋的同事,汤欢兴和朱小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两年。
新华社引用广东一家法院的话称,被判刑的三名维权人士帮助工人在与雇主的冲突中争取工资和福利,他们承认“忽视了国家法律,聚众扰乱了社会秩序”。
除了官方的全国总工会外,中国禁止独立工会的存在。但批评人士指现有工会在出现冲突时无法对工人提供支援。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曾飞洋在法庭上说,“我接受了一些敌视中国的境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按照他们的要求煽动组织工人以极端方式维权。我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再上某些境外组织的当。”
新华社报道称曾飞洋从2010年起接受了“多家海外组织和外国机构”的基金资助。报道援引汤欢兴的话说,“表面上我们在为工人争取权利,但其实目的是扩大影响,尤其是在海外的影响。”
三人都已认罪并表示不再上诉。
广东是中国最富有的省份之一,但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由于珠三角一些制造商将厂房移往成本更低的内陆地区以及越南等国家,这个区域的经济增长势头受到了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被欠薪或者解雇但没有拿到补偿的事情时有发生。
一些维权组织将这次审判视为中国针对劳工维权人士的史无前例的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