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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对未成年人残酷迫害观察: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忧香港以国安法惩处未成年人

2024年12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933字 ⁄ 字号 中共对未成年人残酷迫害观察: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忧香港以国安法惩处未成年人已关闭评论

陈子豪转自博讯网

香港4名未成年人日前被政府以违反国安法为由定罪判刑的行为,引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担忧,并就国安法对香港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产生的负面影响表达关切。

2022年10月12日

香港4名未成年人日前被政府以违反国安法为由定罪判刑的行为,引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担忧,并就国安法对香港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产生的负面影响表达关切。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言人沙姆达萨尼11日表示,人权高专办提醒香港当局履行国际人权法所规定的义务,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

沙姆达萨尼此番言论源自香港10月8日的一场审判,区法院判定当地学生组织“光城者”的5名成员违反国安法,5人分别是现年16岁的尹松蕙、17岁的阮嘉谦、梁瀜允、蒋周政儒,以及19岁的郭文希。5名被告去年被捕时均未成年,宣判时仍有4名被告未满18岁。另有21岁的蔡永杰和26岁的陈右津的审判延后至11月25日。

国安法法官称,5人均犯有“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表示该案“情节严重”,考虑到被告犯案时年纪小、心智不成熟以及可能受社会氛围误导,误以为中国当局和港府是极权,因此决定将五名犯案时年仅十几岁的被告降至“情节较轻”类别。

感化报告建议法庭考虑被告年纪较轻,判处他们非拘禁式社会服务令,但法官以需让“判刑具有吓阻力”为由,最终判处5名被告进教导所。教导所是为14至20岁少年犯而设,羁留期6个月至3年不等,实际时长由惩教署长决定。5名被告获释后,还要接受最长3年的监管。

沙姆达萨尼说,人权高专办对又有5人在香港因国安法被判刑,其中4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表示担忧。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因监督职责曾于今年7月敦促香港政府采取行动废除国安法并停止适用该法律,但相关法律依旧在实施,并会针对于儿童,人权高专办对此表示遗憾。

沙姆达萨尼还表示,“我们敦促(香港)当局让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与实践完全符合其国际人权义务”。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众多民主派人士遭到打压,目前已有超过210人被捕,近130人被起诉,“光城者”一案则是首次有未成年人因被指控违反国安法而被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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