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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岭暴政观察: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2024年11月27日 综合新闻 ⁄ 共 414字 ⁄ 字号 中共铁岭暴政观察: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已关闭评论

卜彦晨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26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2024年11月26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26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冯吉春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冯吉春: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女,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生,2024年六十岁,家住在朝阳市开发区七道泉子镇。一九九六年正月,冯吉春开始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全面镇压,冯吉春坚持法轮功信仰,曾四次被拘留,共约三百三十多天;两次被劳教、一次被判刑七年。

2024年6月2日被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抓捕,一直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警方不许家人接见,不告知冯吉春的任何消息。2024年11月下旬得知,新华分局、龙城区检察院、龙城区法院合谋,最终将冯吉春判刑1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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