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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岭暴政观察:获刑1年的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苗淑卿的案情及简历

2024年10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502字 ⁄ 字号 中共铁岭暴政观察:获刑1年的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苗淑卿的案情及简历已关闭评论

卜彦晨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1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的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苗淑卿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2023年11月28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1月28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的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苗淑卿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苗淑卿: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女,1949年生,2023年已经74岁,因长期遭迫害眼睛几近失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苗淑卿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两次判刑,合计8年。在狱中,苗淑卿遭到残忍折磨和酷刑迫害,如用电棍电、关小号、坐小板凳、泼冷水、不让睡觉、上大吊、坐老虎凳、手指扎牙签等等。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苗淑卿老人被屡次严重迫害,身体严重受损,她的左眼完全失明,右眼术后也只有0.2的视力。

2022年8月中旬,苗淑卿因为宣传法轮功被抚顺市望花区公安分局古城子派出所警察抓捕,后被“取保候审”。苗淑卿老人于2023年8月11日与家人去大连旅游,在景点买门票出示身份证时,触发警报。随即遭抓捕,后被关押到抚顺看守所。2023年11月苗淑卿被判刑1年,勒索罚金3000元。刑期至: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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