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陈仕龙转自:https://news.creaders.net/china/2019/12/27/2172522.html
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恩施州公安局原副局长范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范荣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政道君查询发现,2018年范荣多名手下被查,这些人涉嫌帮助杀人犯减刑,最终使该杀人犯仅在狱内服刑6个月。
黑老大当街杀人仅囚半年,多个警伞助减刑假释,牵出公安副局长
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经恩施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恩施州公安局原副局长范荣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建始县公安系统多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务晋升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
范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缺失,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恩施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范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在公安系统任职26年
资料显示,范荣1972年生,1993年参加工作,进入恩施公安系统,从一名派出所办事员一步步成长为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曾任过恩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恩施州公安局反恐防暴支队反恐行动大队大队长、恩施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支队长、建始县公安局局长、建始县副县长、恩施市副市长、恩施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在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的位子上,范荣干了5年。今年5月份,范荣被查。
多名手下为杀人犯减刑提供帮助
在范荣的“双开”通报中,有一条为“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建始县公安系统多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
政道君查询发现,2018年以来,建始县公安系统多人被查,另有十余名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说明违纪问题。这些被查人员中,多人涉嫌为杀人犯严金违规获批监外执行、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使其减刑。
据媒体报道,2010年12月24日,因讨要赌债,恩施籍男子严金与同乡村民任某在街头均持刀具向对方砍击,双方均身中数刀。任某死亡,严金重伤。严金最终获刑三年半。建始县法院认为,考虑到案发后严金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属于自首;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有悔罪诚意;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致被告人重伤,综上可对严金减轻处罚。
但最终严金获得监外执行并减刑1年,实际在狱内服刑仅6个月。为严金提供帮助的有建始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林、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二人收受严金贿赂,在明知严金没有患空洞型肺结核的情况下,亲自将严金从看守所带至医院办理虚假病历,并以虚假证明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手续。
此外,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刘辉、花坪派出所教导员刘静、建始县监察委原委员蒋明辉也被通报是严金的“保护伞”。
2018年4月11日,在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恩施州成立专案组,对建始县严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立案侦办。后经查,严金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24起刑事案件,抓获48人。
与此同时,恩施州打掉严金涉黑恶团伙的“保护伞”“关系网”,立案审查调查28人。“公然在大街上杀死一个人,竟然只服刑6个月,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继续无恶不作。”案情一度让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