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陈仕龙转自:https://www.sohu.com/a/309004547_695387
2019-04-19 11:40
昨天(18号),罗贤美受贿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罗贤美,原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06年8月至2013年5月,利用担任恩施火车站指挥部指挥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罗贤美庭审过程中几度落泪,当庭认罪悔罪。
襄阳市委党校60多名学员旁听了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8年8月,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贤美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1月,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省委批准,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贤美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罗贤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在离职及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民营企业的聘任并领取薪酬。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来源:湖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