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豪转自星岛网
2023年8月19日,山东烟台陈某联系地产代理晶晶看房,伺机殴打其头部涉嫌强奸未遂。晶晶说:「检察院提审的时候他直接就翻供了,就说是我想打人,检察院说证据不足,对社会没有危害性,所以就不批捕。」陈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在今年元宵节(2024年2月24日)当天杀害了19岁堂妹小雯,小雯的父亲认为办理晶晶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月21日,检方决定两案并案处理,目前已将陈某批捕,针对办理晶晶一案的派出所所长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问题,有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
山东烟台一男子陈某因强奸未遂被监视居住,期间竟然杀害自己的19岁堂妹小雯,据小雯家属称,案发在今年元宵节当天,陈某是有预谋的,不仅带著刀具,而且在案发前一天就进行踩点,至于作案动机并不清楚,不过陈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多次擅自随意外出。
监视居住,就意味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陈某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可如今小雯家属的说辞却表明了陈某行动自由并没有受到限制,这一点确实让人感到疑惑,难道是监视不到位所致,可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意味著失职。
不批捕决定 责任属谁?
据被陈某强奸未遂的受害者晶晶称,她是一名房屋中介,去年8月19日,陈某联系她看房,期间以手机像素不好为由,让她帮忙拍摄房屋影片,陈某趁她不备,用木质拖把连续殴打她的头部,她在反抗时,身上多处被陈某打伤,幸运的是她拿起饮水机的桶与之抗衡,陈某用木棍击打到水桶上,反弹掉落地面,随后逃离。
受害者晶晶透露,事后,警方在连续三次审讯陈某时,陈某都口供一致,都是声称想要强奸,但检察院提审时,陈某却直接翻供,声称只是想打人。陈某案发后还去申请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是正常人。于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危害性,作出不批捕的决定。而陈某在之后的监视居住期间行动并未受限,还曾尾随她的同事,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她害怕被报复,半年都不敢去上班。
案中,陈某就算不是强奸未遂,而是真的只是想打人,可陈某无缘无故打人,肯定内心十分暴力,极具危害性,检察院却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如此宽容,令人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