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江苏维权人士孟海霞夫妇二人涉嫌“妨害公务”及“污染环境罪”一案的二审27日上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代理律师指,法院未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出庭。该案另一位公民代理人 认为,这是当局对长期参与维权的孟海霞的打压。
江苏维权人士孟海霞、夏明礼夫妇被控“妨害公务”、“污染环境罪”二审5月27日在南通中级法院委托的海安县法院宣判。二审驳回两人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案件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当天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法院在宣判前一天的下午才电话通知他,这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今天上午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诉法规定必须提前三天通知辩护人,他是昨天下午3点多钟打电话过来的,说今天上午9点宣判,怎么赶得过去?我当时也说了,刑诉法明确规定,公开宣判必须公开进行,也要提前三天通知辩护人。”
2014年1月,孟海霞因其父在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的工厂遭遇强制拆迁而状告当地政府,并从此走上维权之路,开办“海霞播报”,关注和帮助南通市的维权群体。同年12月,如皋市公安和环保局工作人员以及一些社会人员来到孟海霞家,准备动用挖掘机对孟海霞家房屋西侧洼地里所填满的铝渣灰取样,遭到孟海霞一家的拒绝。之后,孟海霞、夏明礼夫妇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和“污染环境罪”两项罪名批捕。2016年2月5日,孟海霞和夏明礼夫妇在被羁押1年多后,被海安县法院以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各3年,二人当庭提出上诉。
刘晓原表示,当局指控的两个罪名都是不成立的。
“她 那个案子很明显是因为她父亲的厂房被摧毁造成的,她父亲说是几百万损失,孟海霞出来为她父亲维权。当年环保局说知道把它(铝渣)埋到地底下去,但是两年以 后又开始来查这个事情。所谓妨害公务,就是那天他们来取样,说你家里底下埋了铝灰,调动几十个人,挖机来取样,这种方式也很荒唐,所以激怒了孟海霞,和环 保人员有点冲突,当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针对铝灰有没有毒的问题,她父亲也委托了几家鉴定机构鉴定,都没有毒性,但很奇怪的是环保局委托的鉴定说有毒 性。”
案件的另一名公民代理人张建平27日向本台表示,从二审不通知律师,突然宣判就可看出这是一起冤假错案,目的就是为了打压孟海霞夫妇。
“这个判决是无效的,它在程序上违反了审判程序,非法地剥夺了孟海霞的委托权和我作为孟海霞朋友的辩护资格。这个行为是相当恶劣的,恰恰说明了这个案子就是个冤假错案,是人为地制造的一个冤案。显然这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这是一个打击报复的案子。”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