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玉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6月14日,本网获悉: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天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黄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黄雪琴当庭表示要上诉。
其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雪琴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 二、被告人王建兵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黄雪琴简介:1988年生,女权人士、独立记者,曾任《新快报》及《南都周刊》的调查记者,关注性别、平权、官员贪污、企业污染、弱势群体等议题,也参与多起#MeToo案件的报道和为性侵害性骚扰受害人提供帮助和支持。黄雪琴本计划于2019年赴香港大学就读法学硕士,但后于2019年10月17日被广州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后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2020年1月17日取保获释。2021年,黄成功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支持,原计划于2021年9月20日前往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就读发展学硕士。2021年9月19日黄雪琴遭广州警方抓捕,于2023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黄雪琴、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2024年6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黄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黄雪琴当庭表示要上诉。一审判决书如下:被告人黄雪琴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
王建兵简介:1983年生,甘肃天水人,独立公益人、劳工行动者。2005年大学毕业后,便加入北京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从事农村发展工作,开启长期关注青少年教育及成长的公益职业生涯。曾担任西部阳光基金会农村教育项目主管5年。2014年加入广州恭明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作为青少年成长项目和残障社群赋能项目主管及统筹,支持和发起相关社区项目工作。2018年起开始关注职业病工人的权益倡导和服务性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王也是国内#MeToo运动中重要的支持者。2021年9月19日王建兵、黄雪琴遭广州警方抓捕,于2023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黄雪琴、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2024年6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黄雪琴有期徒刑5年、王建兵有期徒刑3年6个月。黄雪琴当庭表示要上诉。一审判决书如下:被告人王建兵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对黄雪琴、王建兵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