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树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树军简历
李树军,男,汉族,1960年8月生,黑龙江海伦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师范大学政治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7.08—1979.08 海伦县东方红水库中学教师
1979.08—1981.08 海伦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1.08—1984.02 海伦团县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部长
1984.02—1986.05 海伦团县委办公室秘书
1986.05—1988.03 绥化地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1984.09—1987.08黑龙江省委党校党政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8.03—1989.01 绥化地委党校图书馆馆长
1989.01—1994.03 绥化地委办公室秘书(正科级)(其间:1989.07—1992.07东北师范大学政治系在职大学学习)
1994.03—1997.03 绥化地委办公室秘书(副处级)
1997.03—2000.07 省检察院绥化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0.07—2001.11 绥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1.11—2008.05 绥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08.05—2014.12 绥化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4.12—2015.01 省纪委副厅级干部
2015.01—2018.02 省纪委信访室主任
2018.02—2018.12 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8.12—2020.04 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副厅长级)
2020.04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