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亚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赵亚光简历
赵亚光,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黑龙江克山人,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船舶学院自动控制系毕业,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
1971.12—1972.11 辽宁省盘山地区大洼农场知青
1972.11—1975.10 辽宁省盘山地区交通局工人
1975.10—1978.08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自动控制系学习
1978.08—1978.1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四〇二研究所助教
1978.11—1986.05 省公安厅四处痕检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1986.05—1989.10 省公安厅十处副处长
1989.10—1993.09 省公安厅十处处长
1993.09—1996.08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分党组副书记
1996.08—1999.01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
1999.01—2009.12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
2009.12—2010.06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
2010.06—2015.10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5.10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