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宝鸡暴政观察: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金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年03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30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世欢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金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