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欢转自秦风
元月5日,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执法效能监督室副主任法拉索一行6人在督查 “创文”工作时,发现有人在该市高新区千河镇宝汉高速高架桥桥墩下挖坑采砂,威胁西宝高速路安全。检查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国土局进行了反馈,要求进行查处。经市国土局调查,该采砂地位于千河镇魏家崖村,属集体土地,由千河镇村民李刚租赁土地进行砂石厂建设,占地17余亩,2014年11月份以来在租赁场地内偷采沙石,形成深11米,面积约6亩的深沟,深沟距高架桥墩仅3至4米,严重威胁西宝高速路及附近高压线的安全。了解情况后,该市高新国土局当即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元月6日,市国土局联合高新国土分局、高新区森林派出所等单位,动用大型机械13台、组织人员30余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原貌,并对违法人李刚处11万余元罚款,对负有管理责任高新管委会、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这是宝鸡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一个缩影。2014年,该市纪委、监察局查处问责案件6件,责任追究43人,其中县处级6人,科级干部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