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欢转自华商报
日前,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肖坪(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肖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肖坪在担任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兴平市委副书记、咸阳市秦都区区长、区委书记、高新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