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转自维权网
2010年8月2日中午,广东省始兴县城管大队对流动摊贩进行执法时域西瓜摊贩发生争执,从旁边经过的林女士见立即拿出手机进行拍摄。当城管人员发现林女士在用手机拍摄照片后,遂上前制止。其间,林女士被两名城管人员强行推离现场摔倒在地造成轻微伤,其手机被夺去后损坏。后林女士报警。林女士称,“我一个弱女子,在街头拍摄相片,城管人员应该无权制止、更无权强制我交出手机吧!但他们7、8个大男人居然当众强抢我的手机,并在大街上拉开我的裤链搜身……”林女士后到法院起诉了城管大队的上级单位住建局,法院判决城管赔偿林女士损失4000多元,并向当事人道歉,无其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