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欢转自腾讯网
1月27日,二三里资讯以《高新区一村耕地被占建厂10年无手续,租金多年未给》为题报道了家住宝鸡市高新区凉泉三组村民刘先生反映称他们6户村民近四亩地被租用10年未付租金,建成的厂房占用耕地也没有任何手续,他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但一直没有处理的事情。
刘先生说:“2011年该活动板房厂王姓负责人找到我父亲及其他5位村民,签署了一份手写的租用私人土地合同,共占用土地4亩用于发展企业建设用地。当时地上青苗补偿按照每亩7000元补偿,但之后对于租金一直没有了下文,到现在已经11年了,当年所签署的合同也已经到期,现在租金不给,地也不腾退。”
此事报道以后,宝鸡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马营镇政府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建筑为马营镇凉泉村村民王红利租用本村三组6户村民承包地违法建设的厂房,实际占地16亩,其余土地用于修建农村道路和高铁变电站占用。厂房于2013年3月动工。因该厂房占用城市规划区内耕地,2014年9月25日,宝鸡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立案查处,向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构建筑物并处以10655元罚款。随后,王红利向高新区财政局缴纳了该笔罚款。
自然资源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相关处置要求,2020年7月3日前已经违法占用的,待国家出台分类处置意见后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置。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马营镇凉泉村已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在项目实施时将对该违建统一拆除。报道中涉及的租金问题属经济合同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