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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饶暴政观察:刘书庆:与常玮平律师案件合作漫记

2023年12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508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建华转自博讯网

昨天在整理icloud里的照片时,看到了我给玮平寄书的那张照片,连带就想起我和玮平合作案件的一些往事。

 

昨天在整理icloud里的照片时,看到了我给玮平寄书的那张照片,连带就想起我和玮平合作案件的一些往事。

在我不算很长的执业生涯中,玮平是和我合作最多的律师之一。记得玮平在一次采访中曾说自己一入场就是人权律师(大意)。我和玮平情形仿佛,我虚长他十几岁,律师行业早入场了几年,加之我是一名兼职律师,并无刚入行律师那种生存的压迫感,所以心态上相对更为从容,因为自己的利益关切和价值偏好,在早期几乎是有意识地一头扎进了公益案件的代理,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幸福莫名。

后来我也顺理成章地开始代理人权案件,也因此得以和玮平结识合作。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一个案件是赵广军寻衅滋事案,广军是在旁听巩进军杀死黑保安案庭审时被抓的,盘锦警方为了抓他,也是颇费心机,先是以他失踪的名义进行了网上通缉,然后第二天就在河北衡水抓到了他。这种通缉理由是很令人错愕的,因为之前广军并未被告知他已经被刑事立案,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变姓名、诡踪迹”和警方捉迷藏。

广军被抓后,他姐姐联系到我,考虑到广军早已经从一位访民成长为了一名具有公共关怀的公民,我没有犹豫就接受了他姐姐的委托,嗣后我又询问了玮平是否愿意参与这个案件,毕竟律师费只是象征性收了很少一点,玮平欣然同意。

广军这个案件,开庭了两次,第一次因为合议庭的程序违法,被我们指出后只得休庭,没有继续审理下去。这次开庭,我和玮平配合很默契,张弛有度,为我们后来的合作打下了基础。

后来广军被判两年有期徒刑,我和玮平接着代理他上诉,二审时法院要求广军解聘我们,法官答应广军只要解聘我们俩,就会给他改判。这也是当下死磕辩护中最常出现的局面,本身就表明了辩护的效果,我们乐得配合,在解聘我和玮平后,广军被改判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二个案件是张小玉案,这个案件我们前后脚代理,严格意义上打了接力,张小玉也是访民,玮平以前在北京时就认识她,张小玉夫妇在北京上访时,焦作中站区工作人员谎称要给她们解决问题,让他们夫妇跟他们一起坐车回去,可及至到了焦作,他们夫妇却被直接拉倒了中站派出所,警察要对他们夫妇调查询问。后来就发生了刺死警察王军干的悲剧。

在张小玉夫妇拒绝下车接受警方询问,警察与他们夫妇发生争执时,张小玉给玮平打过电话,向他咨询过法律,因为背景噪杂,张的河南话他也听不太懂,他只能提醒她注意安全并保持克制。

案发后,张小玉儿子第一时间委托了玮平,玮平去中站分局了解案情时,被中站分局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玮平提供他手机里自动存储的他与张小玉的通话录音。玮平以这与辩护人职业操守违背为由拒绝,警方恼羞成怒,将询问变更为刑事传唤,玮平又成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这下律师圈炸锅了。

一天后玮平手机被强行提取了全部音频视频数据后,才解除了对玮平的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身份虽然已经被排除,但他被迫成了“证人”,所以也就无法继续做张小玉的辩护人。

玮平被释放后就向张小玉家属推荐了我。在代理这个案件时,伍雷、刘金滨、刘浩和我四位辩护人曾将许有臣张小玉夫妇鼻青脸肿的照片公开到网上,惹恼了看守所,就一直给我们的正常会见设置障碍。为了会见,我曾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名义行政传唤24小时,当时我持合法的会见手续和律师证要求会见,在检查了我的会见手续和证件后,他们门卫竟然无厘头的阻止我进入看守所。这完全超越了他们的职权,在他们的拉扯中我径直进了看守所大院,他们就报警说我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然后高新区就来了多名孔武有力的警察,后来就出现了我人生中的那个名场面,我在前面大步流星,后面十来位警察跟着,似乎成了我的背景,至今都不知道是谁拍的照片。

还有一次,我和张小玉的丈夫许有臣的辩护律师刘金滨一起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在我们进入武警把守的关口时,也是遭到类似于门卫那种无理的阻止,从法规角度,只要我们持有合法手续和证件,他们和门卫一样,也没有权力阻止我们进入会见区。在争执中,那位年轻的武警竟然威胁要弄死我。

同样因为会见难,我和金滨无奈行政起诉了焦作市看守所,我们认为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是一种羁束行政行为,只要律师持有合法手续,它没有自由裁量的权力。这个行政案开庭时,澎湃新闻和南方都市报都有记者旁听,也都做了报导。

对张小玉,三门峡市检察院还是坚持了公正立场,最终没有起诉,获得了一个不错的结果。在代理张小玉的过程中,玮平也一直关心这个案件,多次向我询问过案件的进展,也由此可见玮平重感情的品性。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三个案件是无锡王金娣案。一个75岁的老太太,为了女儿家的被强拆迁案,去北京上访,为了引起注意,在京师各要津如美法等国使馆门口放礼花,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这个案件家属找到我之后,我联系了玮平,在接手这个案件之初,我还是有证的律师,也会见了老人几次,到了开庭时,就已经是以公民身份辩护了。不过在开庭时,我和玮平配合的很好,旁听的家属给予了高度评价。最后这个案件老人被判一年零六个月。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四个案件是公民王健寻衅滋事案,王健是南京一位很出色的公民,与多数由访民成长为公民的不同,他的公民意识和行为出于自觉,受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的驱使。所以心态一直很好,非常淡定,提讯的警察都调侃他:你看现在都把你抓了,也不见你急,还跟在外面一样,嘻嘻哈哈的,真理解不了你。王健被抓的原因就是围观,围观的本质是公民以一种在场的方式对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

这个案子也是家属找到我后,我又联系的玮平,之所以频频联系玮平,一是我们合作愉快配合默契,另外就是玮平和我一样,不介意律师费的多少,几乎是以纯公益的心态在代理案件。像王健这种公民,我们内心是钦佩的,只让家属承担了路费,为了降低家属的负担,我们都是朝发夕归,也不在南京住宿。

在代理王健的过程中,我律师证没了,因为当时案件还没有起诉到法院,检察院不接受公民代理,我就推荐了燕薪律师接力和玮平搭档。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五个案子是江西上饶王克(化名)艾滋病就业歧视案,王克在2015年参与了上饶市市直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他与另外一人并列第一,面试他排第一,综合排名第一,但因为查出HIV阳性,被拒绝录取。无论曾经令人谈虎色变的乙肝歧视,还是艾滋病歧视,在我心里都既是不公正的,对社会安宁也是不利的,因为让一群人绝望是有风险的。

王克联系我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律师证了,代理案件会面临很多障碍,阅卷、出庭、会见法官等等,很踌躇是否代理这个案件,原告王克说知道我多年之前代理过多起乙肝反歧视案,也知道我代理过中国艾滋病药物副作用第一案,有很多反歧视案的代理经验,他说没有律师证,可以再找一名有证的律师配合,恳请我务必代理他。因我觉得这个案件很有意义,而且也知道公益倡导性案例,没有证也照样可以做很多工作,也就答应了。

一审时,我找了江西萍乡的周世敏律师和我搭档,我们工作有所分工。为了影响法官判决,全国六十多名律师联名发出一封公民建议书,建议国务院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歧视条款,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平等就业权,也将这一建议书邮寄给了本案承办法官和相关招录部门。

代理公益案件有经验的律师都知道,这种倡导性公益案件的代理,很考验意志和耐心,因为让法官和被告改变成见很难,加之既有的法规有的确实不利于原告,所以直接判决胜诉的案件很少,多数是调解结案,而且往往要持续到二审甚至是再审环节。王克案也不例外,一审不出预料的没有支持原告方要求。

考虑到自己无法出庭,我就建议原告再增加一名律师,虽然不再做诉讼代理人,我仍然会在背后协调参与这个案件。但原告王克不同意,估计部分是因为律师费的原因吧。

另外,二审更换律师改变打法也是倡导性案件惯用的套路。周律师温文尔雅认真负责,但气势稍显不足。而且因为周律是江西本地律师,此案又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关注,继续代理也有压力。我就联系了玮平,玮平依旧毫不迟疑地接受。

我和玮平仍然做了分工,他和周律一样站在前台,后台的杂活我来做。上诉那天,我也特意赶过去,记得在缴纳上诉费时,忘了当时因何原因,银行业务员一直在刻意刁难。玮平据理力争,气势很足,确实有死磕范,最后业务员询问了领导才给办理了。

二审开庭时,虽然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允许我进去旁听,但听原告说玮平庭审表现的也很精彩,声音洪亮理直气壮。在赵广军案和王金娣案中,我都见识过玮平的庭审风采,所以能想象的到。

这个案件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下,被告和法官也看到了原告方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维权态度,在权衡之下也倾向于调解结案,被告最终以向原告支付5万元经济赔偿,并负责解决王克在原单位因被歧视而耽误的职称评审。

也正因为玮平在这个案件中表现很精彩,另一起四川内江的谢鹏(化名)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当原告联系到我时,考虑到路途遥远原告车马费负担较重,且没有律师证还是有各种不便,就没有接受,我向原告推荐了玮平和成都的于全律师。这个案件,他们两位合作的也很成功。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六个案件是无锡七位公民寻衅滋事案,这个案件也颇为蹊跷,2016年的某日,无锡的一些公民在拘留所门前迎接沈爱斌,一个蒙着面的人对迎接的人拍照,双方发生一定的推搡冲突,却程度很轻微,两个月后无锡警方却突然以“故意伤害罪”抓捕了七人,后来他们也知道以故意伤害罪根本站不住脚,变更为“寻衅滋事罪”。

案件发生后,无锡当地的一位热心公民很快就联系到我,问我能否代理,我说证没了不方便,她就说因为这次抓的人多,需要一个律师协调人,以便帮着推荐律师,协调律师们的行程安排。我未置可否,后来恰好有两位我很尊敬的人权律师也建议我来操心一下这个案件,我就给这些家属推荐了常伯阳、张俊杰和玮平,后来李柏光律师毛遂自荐地也参与代理了其中的一位公民。

可能考虑到外地律师的律师费和车马费负担更重一点,也可能是因为“你懂得”的原因,后来玮平和俊杰律师退出了这个案件的代理,家属找了本地的律师。我也就没再关注这个案件了。

我和玮平合作的第七个案件,也是迄今最后一个案件,是代理武汉一位高知女性小陈的案件。小陈是武汉大学经济学本硕连读的高材生,硕士毕业后先做高校老师,后入某国有银行,29岁就成为该国有银行支行副行长,妥妥的别人的家的孩子。而且不仅聪明,长得还漂亮,其家境也非常优渥,其父亲曾任职多年武汉建民药业集团总经理。可惜这样一个女孩遇人不淑,曾经对小陈海誓山盟的商人陈燕鸿,在渡过婚姻新鲜期后又喜新厌旧,不仅要和小陈离婚,还要收回婚前赠送的房产。为了要回赠送的资产,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诬告小陈是黑社会,生生将一个高知女性弄到深度抑郁。

小陈找到我之后,因为她这个案子颇为复杂,不仅她的民事案件需要我们帮忙,更有大量的对陈燕鸿行贿罪,以虚假诉讼方式诈骗国有土地的控告和举报,我第一时间联系了玮平。在代理过程中,玮平的执业也出了问题,他所在的律所要注销,却又被阻挠转所,甭说北上广深,想去偏远的省份如广西贵州执业都不可得。虽然他的证还没有被吊销或者注销,但实则已经拿不出律师手续。为了方便代理案件,我就又联系了马卫律师。

这个案件,我们帮助小陈进行了大量辛苦的控告、举报和信息公开,彼此合作的也非常愉快。

回想我和玮平合作过的这些案件,总让我唏嘘不已,仿佛是昨天刚发生的事,而实则距离第一次合作都已过去了九年。我和玮平最后一次面对面交流,是通过微信视频。当时他已取保回家有一段时间了,正在老家麦苗的田垄上踏青,看上去他气色恢复的不错,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幽默。当时怎么也没想到几个月后,他竟然又失去了自由。

玮平在看守所时就曾传出信来,希望朋友们给他寄书,如今案件已经尘埃落定,而监狱又是个熄灭欲望的地方,正好沉下心来读书,只是不知道是否允许他阅读呢?同样的,我另外几个身陷囹圄的朋友,是否也被允许阅读呢?

在我写这篇文字时,我的计算机一直循环播放着罗大佑的《传说》,对这首歌,我一直有一种莫名的偏爱。读文章我一向不喜抒发情怀的作品,尤其不喜大词堆砌的,但很奇怪,这首曲子里表达的那种指向不明确的甚至有点大而无当的情感,却总能感动我,听着它,总能自己附会出一幕弥天漫地的苍凉和一份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壮怀激烈,很上头,兹摘录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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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庆  于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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