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联合早报
涉搞“家族式”腐败 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被双开
江西省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孔发龙涉嫌搞“家族式”腐败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三(10月18日)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孔发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发龙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考察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孔发龙被指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利,打探省委巡视尚未公开的事项;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通报还称,孔发龙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家风不正,搞“家族式”腐败;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项目承接、发放贷款、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孔发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孔发龙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1岁的孔发龙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江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等单位工作。孔发龙也曾担任第十三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中共江西省纪委监委今年2月21日通报,孔发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孔发龙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的案例,9月出现在江西省通报的八起违反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