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济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济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济宁市任城区纪委监委对原山东任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长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长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故意泄露干部选拔任用尚未公开事项;贪欲膨胀,毫无纪法底线,将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长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长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