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izhong he 贺瑞忠2023年9月19日文摘
被新疆高级法院驳回申诉是必然结果。
2018年10年31日,西域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邓颖、王超、张诚在法庭上大量造假,《判决书》充满谎言,致我儿子李霖以“煽颠罪”冤判4年,戴脚镣3年。
由于我拿上了乌鲁木齐市公检法办案人员大量造假,捏造事实陷害李霖的全套案卷,2019年7月起我多次去新疆高级法院申诉,立案庭法官不收材料,说这种罪名不允许申诉。2019年8月19日,立案庭高翔法官在电话里对我也是这么说。
2019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特意选择这个日子去新疆高级法院立案庭交申诉材料,以为至少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他们应该会遵守法律,但是仍然依旧,仍然拒绝。
2020年7月13日我去新疆高级法院交申诉材料,立案庭法官不收,让我去信访。我坚决要申诉。在我的据理力争下,他们收了材料一直不给结果。
2020年9月14日,我到立案庭要结果,立案庭法官以收我材料的人不在为由推诿,我仍坚持要结果。
2020年9月1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信访办负责人打电话把我叫到他们的信访办,信访办于法官让我把申诉材料交给他,说我的申诉要先由他们一审法院平查。
因为不符合申诉程序,因为不再信任他们,我没有交给于法官申诉材料。
2020年9月16日我继续到新疆高院立案庭要申诉结果,法官把我带到3楼会议室,二审的审判长冯向民(刑三庭庭长)等三人在坐,他面前放着我的申诉状。我在10页申诉状里一一例出一审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程序违法,实际上没有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捏造事实陷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的13个方面证据全部是非法证据等问题(附有41页书证和一个录音光碟),他不提,开口就针对我在申诉状里提出的“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人刘进波拒绝我自己请的律师介入,他给我推荐的田文化律师坑害李霖,田律师在电话里告诉我:‘国家公权力机关定的罪名不能更改,不认就重判’。我有录音”这个问题,他说我这个电话录音没有经过田律师同意就录音是不合法的。
这里是他们的天下,我不想再和他继续争辩,就又回到立案庭要申诉结果。
这时,立案庭的钟庭长、信访办副主任甘露等人赶来,把我叫到二楼调解室,钟庭长先给我宣读了法院有关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的规定,然后,让法警盯着我和陪我去的朋友都关闭手机。
我心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国家的大法你们作为法官竟然不遵守,竟然让老百姓遵守你们的规定。我不但要录,而且每次至少要录音。
甘露副主任说:你提的问题包括申诉,这几天我们要同公检法各部门进行核查,这几天你就不要来了,你去年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问题(2019年11月控告材料),转交过来以后,由于去年接近年底,我们忙,就拖到现在,等到9月22日下午,你到我们信访办来,我们一并争取解决。
2020年9月22日我去立案庭,法官让我第二天下午来法院。
2020年9月23日下午我和李霖父亲及一位朋友我们三人去新疆高级法院,被安排在法院一小会议室,在场的有信访办的艾尔肯、陈玉香和二审法官蒲杰及其助理4人,艾尔肯说由蒲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并且让我们一行3人关闭手机,他们用执法记录仪对我们全程录音录像。
蒲法官拿着我申诉状开始进行答疑。蒲法官说:“关于一审不公开开庭,当时,我们和中院沟通了,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我们是可以不公开开庭和可以公开开庭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质问他:“这是法律规定的”?蒲法官说:“是我们掌握的。关于你说的造谣陷害这方面,这可能是其他部门的事,我们没有”。
我说:“法律规定一审必须公开开庭,有4种情况除外。而此案不属于不公开开庭的4种情况。既然你们不公开开庭,为什么在判决书上写着依法公开开庭?既然不敢公开开庭,为什么要这样写?你们权大于法!你们在裁定书上写着:‘李霖明知自己的行为已超越公民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界限,仍大量、转发煽动性言论’,你把证据拿出来!现在全套案卷在这(我拿出全部案卷拍在桌上),你给我找出来!”,他们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案卷。我说:“你们执法犯法,胡作非为,是给新疆抹黑,是给国家抹黑!”。我们三个人就起身走了。
不知道当时他们的录像是否保存。我有全程录音。
2020年9月24日10时,我继续到新疆高院要申诉结果,有三名法官和二名男法警把我们一行3人又带到二楼小会议室,让关闭手机后,其中一位法官说:“暂时不立案”,我问:“为什么”? 她说:“你7月份交的材料,我们已经交给相关部门审查了,你回去等结果”。我问:“还要等多长时间?”,她说:“不知道”。
2020年10月13日,距离我交申诉状已3个月整,我们三个人又来到新疆高院要申诉结果,有三名法官过来又让我们去楼上,我说这次我哪也不去了,我就在立案庭要结果。
窗口女法官让我等,我们等到了下班没人理我,我对窗口法官说:我下午还来。
下午刚上班,我们三人来到立案庭,窗口女法官换了另一位女法官,她说:“已给你答复过了”。我说:“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是谁指使你这样说的?你把他叫来让他给我说”。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她说“我给领导打电话”,她打过电话,我问:“你打电话的领导叫什么名字?”,她说:“就叫女领导”。这时,一位40岁多岁的女法官从里面走到立案窗口冷漠的对我说:“已经给你答复过了”。我一看,都不讲理,就质问她:“谁给我答复过了?答复的东西呢?”女法官坚持说答复过了,我重复了刚才的质问,她竟然厉声说:“钟庭长给你答复了!”。我说:“钟庭长什么时候给我答复了?上个月9月16号钟庭长和信访办甘露对我说9月22号一并解决,之后,他们不再露面。今天上午你们让我等,下午我再来,竟然说给我答复过了!”。她再次厉声说道:“你再不走,我报警了!”,我立刻大声说:“你报!你现在就打电话报警!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放网上让大家看看这件事。我违法了吗?”。她吼着:你放去!我凭啥告诉你名字!”,她就走了,我问大厅里的保安,她叫什么名字,保安说不知道,窗口法官不再理我。
2020年10月15日上午我去新疆高级法院立案庭,门口保安拒绝排在前面的我进入,负责大厅工作的艾法官出来说:“领导让我告诉你,你的申诉已交到政法委,你回去等”。我问他是哪位领导说的已交到政法委,他不回答,我问前天与我争吵的女法官是谁?他也不回答。
2020年10月19日是周一,上午我来到新疆高院大厅门口排队,一位警号为650023的法警出来打开执法记录仪对我说:“钟庭长和黄庭长已跟你谈过了”。因为上个月见过钟庭长,我猜想前几天与我争吵的那位女法官应该是黄庭长,就问道:“黄庭长?是不是13号下午出来的那个女的?她不讲名字”。法警说:“她叫黄竹玲。你还装?现在立案庭都给你谈了几次了。前期,我们都看到你和钟庭长、黄庭长谈过”。我:“谈过?你以为我拿不出证据?你告诉我,是谁指使你这样说的?”。法警理直气壮的说:“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几天后,我看到微信群里有人转发中央巡视组到新疆的公告,上面有投诉电话和信箱,我就把新疆高级法院违法剥夺我申诉的上述行为向中央巡视组寄了控告材料。
2020年12月新疆高级法院给我出了一纸《驳回申诉通知书》,这是必然结果。
他们一次次欺负我,可我却没有釆取任何行动抗争,这种结果是必然的。
不仅申诉如此,控告他们的恶行,同样都是徒劳,一次次被推诿、愚弄……
所以,有理走遍天下是最大的谎言。
黄竹玲是全国优秀法官。现在,新疆高级法院甘露副主任、钟庭长、黄竹玲调岗都已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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