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茂转自大纪元
中国共产党的暴政
提到暴政,中国人往往会联想到秦始皇的苛政与焚书坑儒。秦始皇“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汉书‧食货志》)的苛急暴虐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征敛无度、赋税奇重;好大喜功、滥用民力;严刑峻法、邻里连坐;钳制思想、焚书坑儒。秦朝统治中国时,全国约有一千万人口,秦王朝竟征用了200万人为役。秦始皇进而把严刑峻法施于思想领域,大肆禁锢思想自由,曾将非议朝政的儒生方士杀之千余。
与“狼虎之秦”相比,共产党的暴虐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所共知,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共产党的统治也是建立在一系列对内对外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思想斗争”之上。毛泽东自己也曾直言不讳:“秦始皇算什么?他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有人骂我们是独裁统治、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你们说得还不够,还得要我们加以补充。”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中国在共产党统治之下步履艰难走过的五十五年,看一看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之后是怎样利用政府机制,以阶级斗争为纲领来实行阶级灭绝,以暴力革命作工具来实行恐怖统治的。它“杀人”与“诛心”并用,镇压共产党之外的一切信仰;粉墨登场,为共产党在中国的“造神”运动拉开了大幕。根据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和暴力革命学说,不断地消灭不同范围和群体中的异己分子。同时,用斗争加欺骗的手段强迫全国人民成为它暴虐统治下的顺民。
一、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
建政仅3个月,共产党就着手在全国全面开展土地改革。用“耕者有其田”的口号,鼓动无田的农民斗争有田的农民,鼓励、放纵人性中自私自利、为所欲为、不讲道德的一面。同时,在土地改革总路线中明确提出“消灭地主阶级”,在农村广泛划分阶级、定设成分、给全国不下二千万人带上“地、富、反、坏”的帽子,使他们成为在中国社会备受歧视、打击、没有公民权利的“贱民”。与此同时,随着土地改革深入到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共产党的党组织也迅速扩大,发展到乡有党委、村有支部。党支部上呈下达,贯彻党的旨意,他们往往是冲在阶级斗争的第一线,挑动农民斗争地主,致使近十万地主丧生。更有地区对地主实行满门抄斩,以达到灭绝其阶级,连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
在这期间,共产党在全国农村掀起了第一轮“毛主席是人民的大救星”、“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的宣传。土地改革中不劳而获、强取豪夺、为所欲为的政策使少数农民得到实惠,也有不少贫苦农民对共产党感恩戴德,因而接受了共产党是为人民的说法。
对于分得土地的农民来讲,“耕者有其田”的好景并不长久。不到两年,共产党就开始了一系列强加在农民身上的运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在批判“小脚女人”的紧锣密鼓中年年加码,要农民“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在全国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把全国主要农业产品排斥在市场交流之外。更增加了户籍制度,不许农民进城工作居住。有农村户口的人不能去国家粮店买粮,子女也不能进城上学。农民的子女只能再做农民。从此,中国三亿六千万农村户口持有者成为中国社会的二等公民。
直到改革的年代,“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九亿农民除了在家庭承包制取代人民公社的最初五年,收入有所提高、社会地位相对改善之外,他们被紧跟着的农工产品价格倾斜所逼迫,再度沉陷在贫困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别急剧扩大,贫富悬殊,农村重新有人成为新地主、新富农。新华社发表的资料表明,1997年以来“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持续徘徊甚至减收”。也就是说,农民在农业中的所得不是增加了而是减少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1.8比1,扩大到3.1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