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原局长董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义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严重迟滞,擅自关闭政务服务大厅,带头破坏营商环境,伪造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 迷信,奉行圈子文化,搞团团伙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赠送、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大 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帮助亲属垄断经营,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超预算采购;与民争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贪占棚改住房、门市,涉嫌贪污犯罪;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大额钱款,涉嫌受贿犯罪;为家属谋求就业 、晋升不正当利益,违规确定项目采购需求,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董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上肆意妄为,漠视群众利益,带头破坏营商环境,滥用手中权力,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经济上 贪婪成性,亦官亦商,与不法商人大搞权色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严重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 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