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法院判决书中显示,闫红伟是因强拿硬要截访人员财物,多次“非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而被判刑。
闫红伟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于2017年l月2日他在五台县看守所羁押期间被折磨至半身瘫痪,在送到医院住院治疗20多天,病情还没好转的情况下不在给予治疗送回看守所继续羁押。2月27日忻州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决后将闫红伟送到了阳泉市监狱服刑。他的妻子史红红代其作了上述表述。
闫红伟是五台县白家庄镇白家庄村村民,因为土地纠纷和村主任王记林一家发生互殴致伤,闫红伟的儿子在被以故意伤害罪关押8个月后,因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免于刑事处罚。史红红一家认为对方是恶人先告状,公检法未能秉公处理该案,随开始上访,在上访过程中史红红被拘留14次,她的女儿被非法拘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