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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暴政观察:受贿500万判10年,这地卫健局副局长的权力有多大?

2023年07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75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爱娟2023.07.11转自 https://bj.bjd.com.cn/5b165687a010550e5ddc0e6a/contentShare/5b7d3488e4b08630d8af4077/AP64aa4331e4b03d11a64d1cfc.html

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孙鹏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06-29 19:21发表于辽宁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孙鹏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鹏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款物,违规用公款送礼;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通过他人跑官要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搞钱色交易;追求低级趣味贪图享乐,造成不良影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鹏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鹏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鞍山市市委委员、第十六届岫岩县县委委员职务,终止其鞍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岫岩县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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