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树平转自侨报网综合
【侨报网综合讯】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法院7日对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三十万元。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法院7日对张恩亮案一审公开宣判。(图片来源: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微信公号)
据黑龙江省高院官微消息,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恩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三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张恩亮贪污、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79万余元。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张恩亮利用担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书记,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主席,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鹤岗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人事任免、工程承揽、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17万余元。2015年上半年,张恩亮利用担任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性活动。
据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此前报道,2021年5月,张恩亮被查,一年后被双开。通报指出,张恩亮对抗组织审查,官迷心窍,跑官买官并被骗;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款项……
专题片《反腐败无禁区》中,张恩亮面对镜头悔不当初,坦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是黑龙江唯一的‘70后’市委书记,这么多年正厅级,组织不会‘动’自己。”
张恩亮的仕途履历非常“亮眼”:30岁跻身副厅级,曾是中国首位“70后”地级市市长,也曾是黑龙江省唯一的“70后”地级市委书记。张恩亮出生于1970年3月,黑龙江望奎人,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法学博士,会计师。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南麓,曾是中国四大煤矿之一。张恩亮的前任武凤呈,于2019年4月被查,2020年9月受审。武凤呈2015年3月起任鹤岗市委书记,后担任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