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峰转自最高检查徽网
“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这是公诉人响亮的宣言,是捍卫公平正义的呼唤。4月14日上午,“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启动第五站,最高检新闻办公室和河南省检察院共同策划以《与时间赛跑的公诉人》为主题的系列微博发布,用文字和镜头讲述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芦学国的故事。
7点20分,芦学国早早来到了办公室。由于上午要开两个庭,他又温习了一遍需要的卷宗。这是他多年公诉生涯养成的习惯。今天他的儿子要去外地上学了,工作忙碌的他因对儿子照顾不多而充满愧疚。他在电话里告诉妻子中午他会买些鲜虾回家,给孩子包顿最爱吃的虾仁馅饺子。
7点55分,要去吃早饭的芦学国在办公楼下碰到两名案件当事人来找他询问案情进展。耐心解答后,他快步来到食堂,拿了一个馒头加鸡蛋,便与同事李培政匆匆赶往宝丰县法院。8点40分,第一个要开庭的案件是岳某故意杀人案。公诉席上,一身检察制服的芦学国和李培政从容而自信。在开庭前,他们就案件部分关键信息及庭审策略又作了一番简单的交流。
9点20分,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岳某辩称自己是投案自首。芦学国指出被告人作案后在电话里把杀人一事告诉女儿,并要求女儿给自己找辆摩托车逃走。女儿规劝岳某自首未果,打110报警。前来抓捕的公安干警及其女儿均证实他没有投案自首。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岳某当庭认罪。
一个案件下来,芦学国已口干舌燥,他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滋润一下喉咙。利用两庭间隔的时间,他向被害人家属交流了案件的最新进展。10点,芦学国紧接着要开庭的是个二审抗诉庭。被告人辛某等3人非法买卖电雷管125发,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1年6个月、1年。经仔细审查、研究、讨论,平顶山市检察院认为此案社会危害性较大,量刑偏轻,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庭认为出庭检察员的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平顶山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予以采纳。
庭审结束后,芦学国拿掉眼镜,用力揉了揉充满血丝的双眼。11点,警车开出法院大门时芦学国的手机响了。“是新华区院小康的电话,咱们得绕个道,有个贩毒案的嫌疑人要求见我。”“芦处,你孩子今天就走了,你中午不回去陪孩子吃饭啊?”李培政在旁边问道。“没事,应该能赶上,工作要紧。”芦学国说。
驱车赶到鲁山县看守所时,康薇和路洋已在看守所门口等候。康薇刚刚获得了“全国未检标兵”称号,路洋则连续两年被评为平顶山市“优秀公诉人”。他们等待芦学国一起提审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