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转自RFA自由亚洲
据 “香港01”等香港媒体报道,从大陆赴香港定居的家庭主妇李君萍为了让儿子进入当地一所小学就读,向身为公职人员的校长行贿2万港元,周二(3月28日)被判入狱四个月。
去年6月,李君萍的儿子参加香港轩尼诗道官立小学入学面试,但未获通过。李君萍于是将装有贿款和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给校长,校长收到信封后大为震惊,向廉政公署举报。
法庭早前已令贿款充公。在周二的判决中,东区裁判法院法官指出,贿赂公职人员是严重罪行,破坏社会廉洁和公平竞争。法庭以监禁6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将刑期扣减至四个月。
消息传出后,有网友评论说,这一事件体现出大陆和香港民众的不同认知,并编写段子说,这个案子出来后,两地网友都惊呆了!内地网友觉得:这种小事也要坐牢?香港网友觉得:这么严重的事情,竟然也有人敢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