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34岁提拔为副处级,36岁提拔为正处级,40岁任县(区)党政正职,44岁落马。 孔令宝用10年走出了自己从得志到沉沦的变奏曲。
孔令宝,男,1975年11月出生,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委原书记,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恒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恒山区委 书记。 孔令宝31岁当上副科长后,用6年时间就成长为正处级干部,几年后一跃成为主政一个区的“一把手”,曾是他人眼中的“政治明星”。
2020年2月,孔令宝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免去书记职务,鸡西市纪委监委对孔令宝立案调查。 2020年4月,孔令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8月,孔令宝被开除公职,2020年10月,被开除党籍。 2020年11月19日,孔令宝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上交国库。
作风跋扈搞一言堂独断专横胡乱决策
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群言堂变成“一言堂”,领导干部就会走上违纪违法的“快车道”。 剖析孔令宝案可以看到,他不顾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听不进不同意见,背后打的是谋求个人私利的小算盘。
韩某某是装修工人,通过给孔令宝及其父母家装修时结识,后经常帮助孔家干些杂活。 2017年6月,韩某某向孔令宝提出想在恒山区包点小工程,孔令宝便协调将恒山区政府车库防水工程、煤管局办公楼防水以及房顶彩钢瓦更换工程和区政府办公楼 屋顶防水工程给韩某某施工,后安排恒山区保障办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补办了招投标手续。
三个防水工程结算金额合计为79万多元。 按照《中共恒山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政府性投资超过5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由建设局、棚改办、财政局提出初步方案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报请区委常委会决定。
结算工程款时,因金额超过50万元,相关负责人请示孔令宝是否上报区常委会研究决定,孔令宝十分不高兴:“政府的事我说了算,上什么会?”为了规避集体决策,孔令宝 安排分两笔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