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玉转自博讯网
2023年3月15日,本网获悉遭中共当局逮捕的湖北省襄阳市维权人士徐彩虹女士的案情与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2023年3月15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3月15日,本网获悉遭中共当局逮捕的湖北省襄阳市维权人士徐彩虹女士的案情与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徐彩虹:1970年2月21日出生,湖北省襄阳市人,基督徒,个体经营者,维权公民,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1999年,曾因其夫妻在当地自创第一个实体店品牌“爱点”超市,并经努力经营使之快速成为当地同行业生意最火的企业,故而触动了湖北省襄樊市(自2010年起更名为襄阳市)地方政府利益集团的奶酪,不仅频遭黑白两道的联手打击,而且多次被多地警方驱赶、抓捕、刑拘、遭酷刑虐待和殴打、关“法制培训班”(实为黑监狱),甚至被枉法判监;
2001年,曾因其夫妇(尤其是其丈夫何斌)控告李克强等中共最高领导人而遭报复性打压,其夫最终被构陷入狱;然而当其刑满获释的第二天,因其夫妇店面受法院刑厅长的暗中指使的黑社会人员报复性打砸及殴打,并言明是因得罪了判其入狱的所致,遂其夫妇二人自此走上维权道路;然而维权多年,不仅了无果效,反遭襄阳市当局连番打压,以致其夫妇身心遭遇更多权益侵害;
2008年3月3日,曾因到全国人大旁邮箱投信维权,而被湖北省截访人员遣回原籍,并被关进法制培训班,期间,因遭受殴打虐待而致流产且以后一直未能怀孕,而后又被转关进拘留所,直至当年的中共两会结束;
2013年5月,曾因在京给美国飓风灾区捐款而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刑拘33天,同时其夫亦被刑拘,后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刑8个月;
2014年2月,曾因“梨园教案”而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由刑拘1个月,并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同年6月4日,又因参加六四纪念活动而被北京市东城区警方刑拘1个月,并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
2016年6月1日,再次因被指控欲参加六四纪念活动,而被北京市丰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丰台区看守所,并遭酷刑虐待和被辱骂恐吓,直至6月29日被取保候审;
2018年6月4日,曾因行走于天安门广场附近,又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罪由刑拘于西城区看守所;
2022年9月8日因一起租赁纠纷案件而长时间在北京上访,遂被湖北省截访人员接回,并于次日再被襄阳市樊城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2年10月15日,被樊城区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其案或将于同年4月在襄阳市樊城区法院开庭受审。目前被羁押于襄阳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邮政编码:4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