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玉柱转自民主中国
记住她 邹幸彤
当中国人呼吁组织营救李康梦、曹芷馨、李思琪、翟登蕊和李元婧等白纸革命英雄时,请不要忘记营救邹幸彤。
由于生活在中国大陆,我近期才知道邹幸彤的事迹。今天,她还被关在香港监狱中。中国大陆还有许许多多中国人不知道邹幸彤。为此,我特写此文讲述邹幸彤的事迹,并呼吁中国人以及世界上一切关注中国进步的人,宣传邹幸彤的英雄事迹,展开营救活动。
邹幸彤,1985年1月24日生,香港大律师,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
2021年"六四"纪念日前,香港警方连续第二年以防疫为由禁止维园集会。5月29日,邹幸彤在个人社交帐户发布贴文《烛光无罪,坚守阵地》。6月3日,香港警方以疫情為由,反对香港支联会维园举行六四悼念晚会。邹幸彤表示会个人到场。6月4 日,邹幸彤在《明报》发表文章《烛光承载良知重量,港人执藉说出真相》。
2021年6月4日,邹幸彤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
9月2日,邹幸彤由惩教人员押解上庭。署理主任裁判官向邹幸彤读出控罪并问她的答辩意向,邹幸彤答道:“无可能认罪,追求民主无罪,不认罪。”
香港政府把支联会归类为“反中份子”。 邹幸彤说,以其个人经历,支联会培养的是对这地方有爱、尊重事实的人,而“不是爱一个虚无的国家概念,更非爱一个满手鲜血的政权”。她揭露:“政府混淆党即是国,是在偷换概念。”
控方指控支联会的“五大纲领”(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邹幸彤说“五大纲领”是支联会的身份和灵魂。作为生于八九时代的团体,支联会有责任为死者继续争取其诉求,即建立民主制度。她说:“挡在这目标前最大阻碍是什么?就是一党专政,党国不分的横蛮逻辑。任何真心追求民主的人怎可能容忍一党专政的存在呢?”
辩方代表律师询问如何达成“五大纲领”,邹幸彤如此说:“要结束一党专政,就是要挺直腰骨做人,打破思想牢笼和恐惧,提供选项,自由地说话,捍卫重要价值和原则”。
9月9日,香港警方国安处控告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以及支联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是国安法生效后,香港首次引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项原本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大陆才会出现的罪名。
10日,该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邹幸彤穿着写上“人民不会忘记”的白色上衣。
本身是大律师的邹幸彤在本案代表自己。在听取控罪后,邹幸彤则说:“我明白,这是荒谬控罪。”
10月25日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我们来看邹幸彤精彩的法庭自辩演说:
“本人是一位大律师,自 2015 年底起出任香港支联会副主席。直到支联会在 9 月 25 日宣布解散为止。我是没有案底,但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及未有按通知提交资料,而被还押中。同时也因为去年六四烛光悼念,被控煽惑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11 月开审,在区域法院。从刚才自我介绍,法庭不难看到,我所有法律麻烦,都是同支联会、六四相关。而这个控罪的横陈叠加,好形象的反映,政权是怎样一步步打压、消灭六四的记忆。”
(笔者:邹幸彤一开讲就揭露,中共香港政府对她的控罪是为了“消灭六四的记忆”,消灭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所犯下的罪行。)
“支联会其实是成立于 89 民运期间,承载百万港人对民主中国的期许。当年这场和平的民主运动被血腥镇压之后,支联会就用每年六四维园的烛光,用我们的五大纲领,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去传承 89 民运的精神,以及希望为死难者讨回一个公道”。
(笔者:邹幸彤指出,香港支联会要传承89 民运的精神,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我认为,这是中国进步人士的共同心愿。)
“32 年来,六四维园见,是无数香港人每年最重要的约定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香港每年最标志性的活动,是香港人良知的象征。我们用维园的烛光,用令世人惊讶的毅力,守护住了六四的真相。起码在香港,一讲起八九六四,大家会知道军队入城的时候的乱枪扫射,会知道被坦克车碾断双腿的方正,知道睡在板车上流血的 9 岁小学生,知道当年在天安门广场上和平绝食的大学生们,知道当年这场运动多么得到全国上下甚至党政机关的人的支持,也会知道王丹、吾尔开希、刘晓波这些名字,知道那位只身走上长安大街挡住坦克的‘坦克人’,知道只是想悼念她们的孩子都要面对重重困难的天安门母亲”。
(笔者:这使我回忆起34年前,“六四一代”在天安门广场上为争取民主中国做出的斗争和牺牲!)
“但这些知识不是必然的,因为政权一直用它的权力、法律、宣传机器,去抹杀、改写这一段历史。所以在国内的网络上,六四是打不出来的敏感词”。
(笔者:中国共产党害怕他们的罪行被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传播下去,他们将面临被清算的审判。所以,他们使用一切权力企图抹杀这段历史。)
“面对着警方这样的滥权,面对政府步步进逼去消灭六四记忆,我们如果不做出任何反抗,就是默许真相被掩埋、死难者沉冤莫白“。
“我在这段时间,对公众做的呼吁,行动的呼吁,只是叫大家 6 月 4 日八点,点起烛光,无论你身在何处,无论你可以到哪里,遍地开花。“
“在法律上,我看不到我一个人,点着烛光,走入维园,可以犯什么法。即使我公开说,我会做这件事,那是否说现在法律不允许我公开说我会做一件合法的事呢?是否说只要有人通知了集会而警方禁止,警方就有权将一个完全公开的地方,画成禁区?就有权禁止所有人就相关议题作表达呢?将维园守到铜墙铁壁那样,真的跟防疫有关系?”(庭内公众鼓掌)
“即使只有我一个,我都要去做这件事。因为维园的烛光,经过 32 年的沉淀,已经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反对专政的象征,我们可以守住它多一年,香港的自由,六四的真相,就多一分保障,即使是能去维园的人不多,只要有,我们都还可以说,维园的烛光未死“。
(笔者:面对着香港警方的滥权,为了香港的自由,为了维园的烛光未死,邹幸彤在法庭上大义凛然地说:“即使只有我一个,我都要去做这件事”。我不禁忍泪盈眶。)
“6 月 4 日一早就把我抓了,关足 30 多个小时,让我完全无法在六四当日作任何悼念行动,而之后我也因为同一单案而还押超过一个月。再之后对支联会的行动更是上纲上线,说我们 32 年的悼念活动是颠覆国家,是受外国势力的煽惑,但我想讲,驱使香港人 32 年坚持悼念六四,不是任何人的煽惑,而是每一个人的良知“。
“其实,八九年的时候,我只有四岁,很多人会疑惑,为什么我要这么执着这件事,是香港人,是 30 多年每一个在维园点起烛光,普普通通而善良的香港人,教会我,什么叫择善固执,而我所做的,只是传承、发出这些普通人的声音,去做一个普通香港人在这个时间想做的所有事,不让政权垄断真相。如果法庭一定要用煽惑、被煽惑这些字眼,不如说,是香港人煽惑了我按良知做这件事情。如果要因此受刑,我亦无怨无悔“。(掌声雷动)(休庭)众人鼓掌不断:六四无罪!香港加油!
(以上邹幸彤自辩演说内容摘自10/24/2021中国数字时代《立场新闻 邹幸彤六四煽惑案自辩演说:“做一个香港人想做的事,我无怨无悔”》)
邹幸彤凭着一个人的良知,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不让中共政府垄断真相。既是受刑,英雄无悔!
2022年1月4日,邹幸彤被判监15个月,扣除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后,连她之前被裁定参与2020年的六四非法集会的刑期,她须为两年“六四集会”服刑共22个月。
邹幸彤不服,提出上訴。她于2022年1月在法庭上说,“这一判决传达的信息是,点蜡烛是犯罪,言词是犯罪”。 2022年12月,邹幸彤在法庭上说:“我们有责任为这个暴虐的时代留下痕迹,即使以牺牲我们自己的自由为代价。”
2022年12月14日,邹幸彤克服重重困难赢得了上诉,她即将服完刑的15个月徒刑被撤销了。但司法当局并没有释放她,以“预防”为理由,让她在继续在监狱中等待下一次审判。她应该会在2023年3月4日这一天知道去年12月结束的第三次审判的判决。邹幸彤还被指控违反了严苛的国家安全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审判日期尚未确定。
中国人,世界上一切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们,我们一起来揭露中国共产党的罪行,我们一起来声援邹幸彤!我们要制止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继续迫害中国自由战士邹幸彤!
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