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新网
由于医院诊疗过错,遭遇车祸的前夫在医院死亡,黑龙江省嫩江市的周春芬获赔偿47万。 可是接受调解后没多久,她却被殡仪馆告上法院。 原来打官司4年来欠下的14万丧葬费没人给交。 在记者的关注下,负有诊疗过错的两家医院表示各承担5万,殡仪馆减免4万。
司法鉴定:被鉴定人之死与医方的诊疗过错构成因果关系
周春芬说:“2015年,我前夫张建军因被汽车撞伤,住进原嫩江县中医院(现为“嫩江市中医院”)和嫩江县人民医院(现为“嫩江市人民医院”)治疗。 治疗期间由于医院的诊疗过错,前夫死亡。经过4年多的诉讼、两次尸检,2019年终于证明了我前夫的死与医方的诊疗过错构成因果关系。经过当时嫩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原 嫩江县中医院(现为“嫩江市中医院”)和嫩江县人民医院(现为“嫩江市人民医院”)共付我们47万元。”
在周春芬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副本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鉴定意见:1、被鉴定人张建军符合因双肺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2、医方(嫩江 县中医院、嫩江县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构成过错。3、被鉴定人张建军的死亡与医方(嫩江县中医院、嫩江县人民医院)的诊疗过错构成因果关系;医方(嫩江县中医院 )诊疗过错的法医学参与度约为25%;医方(嫩江县人民医院)诊疗过错的法医学参与度约为25%。”
周春芬:出尔反尔 14万丧葬费无人管
但是让周春芬没有想到的是,原嫩江县第一殡仪馆找到周春芬,要求其支付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所产生的丧葬费用14万元。
“2019年,通过司法鉴定才确定系医方的诊疗行为构成过错,我前夫的死亡与医方的诊疗过错构成因果关系,这期间的丧葬费应该由医方负责。”周春芬说,当初法院进行 调解时“我提出丧葬费谁交,法院工作人员口头告诉我,不用我交。但是他们在调解书上,只字不提丧葬费的问题,我在调解书上签了字,谁知事后, 殡仪馆又起诉我,要我交14万元丧葬费。”
为此,周春芬多次找到医院、法院和嫩江市政府,讨要说法。
据周春芬介绍,2020年12月,嫩江市中医院和嫩江市人民医院与她“达成了和解,每家医院各承担5万元,我个人承担4万元。但2021年1月,法院执行局 执行人员又找到我索要(丧葬费),使我很不理解。在政府参与下多方达成的协议为什么瞬间就变了样?”
嫩江市:两家医院各付5万 殡仪馆免4万
法院工作人员是否曾告知周春芬丧葬费不用由她缴纳? 14万元丧葬费到底应由谁负责? 近日,记者来到嫩江市了解此事,嫩江市委宣传部提供了一份嫩江市人民法院的回复。 该回复称“法院工作人员没有告知”周春芬丧葬费不用由她缴纳、“法院调解书有显示,由周春芬与嫩江殡仪馆达成的意见,由周春芬给付。”随后,记者从嫩江市委宣传部获悉,嫩江 市人民医院和嫩江市中医院同意分别承担5万元丧葬费,殡仪馆免除4万元费用。
既然嫩江市人民法院认定应由周春芬给付14万元丧葬费,为何两家医院各承担5万元丧葬费,且殡仪馆免除4万元呢? 为此,嫩江市两家医院回复竟然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 据了解,目前,该笔费用还未支付,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