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玉转自明慧网
佳木斯三位妇女修炼大法遭中共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力、孙艳、李维萍等三人,因为坚持修炼,在二零零零年、二零一四年期间,仅因为向人讲真相,或在家写心得笔记,或至北京上访,分别遭受的绑架、罚款、职场歧视、非法劳教、关押等遭遇……由此证明,中共流氓政权以迫害打压善良百姓人为能事,早已视人民生命如草芥、国家法律如废纸。
一、刘力遭教育局单位强迫写三书
二零零一年的五月份一天晚上,刘力与同修发真相资料,被一个居民叫李志宏的人举报(这人现在去三亚定居已经退休了),把刘力和同修带到英俊派出所,当时那个警察问刘力的一些个人信息,刘力零口供,大约晚上十点多开车给刘力送回家了,因刘力不到四岁的女儿自己在家。
第二天,派出所就将此事上报到永红区公安分局,当时开车去刘力单位的是分局政委郭维山,到分局后把刘力和同修分开了,刘力听到了同修那里传来了恐吓声和施暴声,不一会,那个人就到刘力这屋里来了,他叫刘力写所谓的决裂书、悔过书。过了几个小时,刘力单位的书记和校长都来了,接着,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还有刑警队队长一起开会,因为他们把刘力的事上报到教育局了。商量后,他们又编造假理由把刘力从教育局撤回来。理由:说刘力不是炼法轮功的,是陪别人去的,说那个同修平时在生活上帮刘力很多,这是刘力后来才知道的。快到下午五点时,一看刘力写的不是什么悔过和决裂书,就大声训斥道:这不是思想汇报吗?还得重新写,另一个人说都快五点了,回去吧,就这样刘力和刘力的领导一起回家了,当时让单位拿五千元钱,刘力的领导说没有,也就不了了之了。
回到单位后的日子并不平静,当时的书记王淑华完全按照上面的指令开始给刘力施加压力。把刘力从优秀班主任撤下来,去学校小卖店卖货,刘力一下子接受不了这种精神上摧残和打击,加上同事们的冷眼相看,和来自亲朋好友的指责和埋怨,刘力感到那种心灵上的痛苦真是剜心透骨的。王淑华还经常让刘力写不炼功的思想汇报,刘力坚决不配合她们,她就拿攻击法轮功的报纸逼迫刘力抄上面的内容,还派同事到刘力家监视,不让刘力出去发真相资料,又找来了跟刘力要好的朋友,美其名曰说怕刘力上火来陪她,刘力看透了她们的“良苦用心”,其实就是所谓的帮教。刘力一一谢绝了她们的“好意”。她们总是用邪党的那些伪善来欺骗刘力,说:你的家庭多么好啊,孩子、丈夫又多么的优秀啊,如果再继续炼功,家庭就毁掉了、工作就没了等等,什么招都用,不是威胁就是诱惑。看刘力一直不配合,再加之周围的个别人还想看看笑话的,冷言冷语的在书记耳旁说什么的都有。
王书记就变本加厉地三天两头找刘力谈话,说要让刘力全校大会上谈一谈自己的思想认识,刘力当时带着一颗向大家讲真相的心就同意了,其实心里明白,就是邪党那种类似批斗会吧,只不过是名字叫谈思想认识。刘力心想:批斗也好,认识也罢,说什么自己说了算,刘力在掌声中走上台,讲了自己如何在大法中受益的,讲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就是为了身心健康而没有任何的政治诉求。那时世人都被谎言蒙骗,并说了“天安门自焚”的真相。
接着,王书记又找刘力谈话说让重新谈认识。这时刘力去找副校长,说:“我要辞职,明天就不来了,我就在学校门前卖包子,维持生活是没问题的,因为领导都怕我失去工作,那我宁肯不要工作,我也不能违心做人”。当时副校长就说:“别、别、不要这样。”就从那天开始,她们再也没找过刘力,半年后刘力又回到了教师岗位。
大约是二零一四年,刘力完成了教学任务后,刘力利用剩余的时间就给学生讲真相,刘力把“真、善、忍”三个字写在黑板上。突然,校长张建明和书记闯进刘力的课堂,刘力猜测可能是班主任举报的。他们的脸色都不好看,就都坐在后边,刘力还在继续讲课,她知道他们为什么而来的。刘力就转变话题,拉到了讲课内容。下课,校长就把刘力叫至办公室,一顿训斥,第二天告诉刘力到学校的幼儿园去上课,校长就把刘力推给了园长,园长是学校的副书记叫韩冬梅,刘力又开始承受这新一轮的打击。
虽然,幼儿园和学校都在一个楼里,但是刘力接触大多都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与教师队伍里的人比较差距很大。可能她们知道刘力是什么原因去幼儿园,接着,刘力就开始承受着被歧视之苦,背后向园长告状,说点儿坏话,都是无中生有的,或是讨好园长的话,刘力对那里的人都很尊重,也都很客气,但是那儿的人认为善良人好欺负。后来,刘力找校长说坚决不去幼儿园了,校长真的觉得愧对一心想做好人的刘力,刘力就又回到学校这边来了。
二、孙艳写心得笔记遭无端绑架、枉判一年劳教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孙艳在同修家写心得笔记,被永红分局英俊派出所所长(姓陈)与一个随从警察进屋将六、七个人绑架,当时把孙艳等人带到英俊派出所,当天晚上就用车又送到佳木斯看守所,没有通知任何家人。
到了那里,一切生活用品都没有,没有换洗的内衣内裤,东北的九月份,天气很凉,晚上冻得受不了,好几个人盖一个被子。吃的也不像人吃的饭。一直到十月二十多日,逼迫孙艳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罚款1000元后,才把孙艳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的八月份,孙艳还是在同修家学法,大白天,姓贾的片警突然闯入屋内,然后打电话叫来了两、三个警察,用车把孙艳等人送到英俊派出所,又送到永红分局,随后再次送到佳木斯看守所。一路上,一个女警察直骂到看守所,骂的内容不堪入耳。到了看守所不久,给孙艳判了一年的劳教,因胃病,家人花钱托人给放了回来。
三、李维萍进京证实法遭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
李维萍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进京,到了北京之后是凌晨2、3点钟。在北京的公安局门口李维萍等人挂了法轮大法条幅后就到天安门,想等天安门升旗时再证实法,可是到了天安门就被警察抓了,警察给送到驻佳木斯办事处后强行搜身,还抢走了李维萍身上带的几百元钱。
在那被关了几天之后,佳木斯东风造纸厂刘占滨给李维萍接回佳木斯后,直接送到东风公安分局,警察温启华接手后,晚上就将李维萍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后才回到家中。
回家后,佳木斯安庆派出所孙文毅去李维萍婆婆家,带着摄像机进行骚扰,把李维萍公公婆婆吓得直哆嗦。为了不吓着老人,李维萍就把户口从婆婆家迁出去了。迁出后没人给李维萍落户,户口在家放了好几年,直到孩子上中学需要落户,才落到了娘家所在地。
当时,李维萍从北京回来后,单位佳木斯东风造纸厂的工会负责人何香兰还让李维萍在写不进京、不参与政治的保证上签字,否则不给开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