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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员:遭中共当局判刑7年的河南法轮功学员阎卫宾的案情与简历

2022年12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83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朱春峰转自博讯网

2022年11月22日,本网获悉遭中共当局判刑7年的河南法轮功学员阎卫宾的案情与简历,现通报如下:

2022年11月23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2年11月22日,本网获悉遭中共当局判刑7年的河南法轮功学员阎卫宾的案情与简历,现通报如下:

阎卫宾:女,1966年出生,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原驻马店市政府直属宾馆经理,维权上访者,法轮功学员,中国在押良心犯。

自1995年起,曾因身患乙肝而开始锻炼法轮功,一年后身体复查竟然显示肝功能指标已经正常,故此笃信法轮功;然而,因其追求的宗教信仰与中共政府所宣传的意识形态相左,遂自此屡遭中共公检法部门监控、野蛮抓捕、拘押及劳教等严酷打压;

1999年7月20日,曾因法轮功始遭中共政府迫害,其与家人一同进京请愿和向当局申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故而被河南警方统一抓捕;

2007年3月5日,曾因再次进京和平请愿并在天安门打横幅抗议,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被以“邪教罪”处劳动教养1年,送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现已更名为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关押;

2019年8月2日,曾因对他人宣讲法轮功的真相及功用,而被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派出所警方行政拘留15天;

2020年7月16日,因给路人发放法轮功宣传单张,被人举报,遂再被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派出所警方野蛮抄家、抓走,后被以涉嫌邪教罪名刑拘,并被关押在驻马店市看守所;同年7月31日,其被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并称其案因是中央“清零行动”直接定下的“政治案”,属河南省“大案要案”,因而必要“重判”;同年9月,其案被检察院移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2020年10月14日-12月9日,其案在驿城区法院两次秘审,终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

2021年,经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7月15日。目前在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河南省新乡市化工路与劳动南路交叉口向南一公里,邮政编码:45300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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