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玉柱转自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9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台工作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记者提问:大陆方面已经公布了两批“台独”顽固分子,表示对其依法惩戒。请问,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措施?是否会考虑出台《反分裂国家法》实施细则,或另外制定“国家统一法”?
朱凤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依法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保障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对“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和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实施惩戒,是打击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举措,极大震慑了岛内的“台独”分裂势力,极大鼓舞了岛内外支持祖国统一的爱国人士,受到了广泛的支持和肯定。
我们将持续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采取精准打击措施,对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倚美谋独”活动猖獗的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加大惩戒的力度,禁止其本人和家属进入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其关联企业和大陆有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合作,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惩戒措施,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终身有效。岛内外“台独”分子如果执迷不悟、不知收敛、一意孤行,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我们要强调,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对于解决台湾问题、促进祖国统一已有明确规定,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将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击“台独”分裂势力,推进祖国统一进程,我们也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出台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图谋及行径的法治新举措,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