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中新网
日前,经中共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双鸭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孙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波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 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审批控详规划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全无,纪法底线尽失,政治上对党极不忠诚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组织上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为亲属和身边人谋取 人事利益;工作上擅权妄为,以权谋私;经济上贪敛钱财,亦官亦商,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内心极度阴暗,拒不认错悔罪,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应予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