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滨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沾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郑同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同庆丧失理想信念,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郑同庆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同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