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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何健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

2022年07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74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中新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健民开除党籍处分;由 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健民简历
   何健民,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黑龙江北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10—1984.08 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4.08—1990.08 省公安厅五处侦察员(其间:1987.03—1990.07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8—1991.12 省委政研室政治组研究员
   1991.12—1994.03 省委政研室政治组副科级研究员
   1994.03—1996.04 省委政研室综合组正科级研究员
   1996.04—1999.10 省委政研室办公室副主任(1994.04—1996.12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10—2000.11 省纪委副处级检查监察员
   2000.11—2001.12 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
   2001.12—2010.06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
   2010.06—2016.10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
   2016.10—2018.11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11—2019.06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9.06—2021.06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2021.06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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