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济南市天桥区纪委监委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二级高级法官、执行长、审判员陈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远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远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给予陈远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