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峰转自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截至5月20日,全省共立案1004件涉及1556人,责任追究1682人,持续形成高压震慑。当前,夏收工作全面铺开,夏粮收储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守护好“中原粮仓”,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长王伟兵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2013年至2017年,王伟兵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粮食采购合同、虚假收购、资金拆借等方式多次挪用公款3400余万元给他人使用,通过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贪污公款228万元,收受贿赂205万元。另查,王伟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王伟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颍县三家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邵大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盗窃案。2014年以来,邵大涛以建造、改造粮库和收购小麦为由,高息非法吸收存款6513万元;2016年至2018年盗卖托市粮2455吨,折合人民币约565万元;2019年在收购托市粮期间,私自印制粮食收购过磅单,伪造购粮手续和收购结算凭证,套取售粮款988万元。2021年9月,邵大涛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涉嫌盗窃犯罪正在被依法追诉。
鲁山县正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金平受贿、贪污案。2016年至2021年,王金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提粮审签手续、组织安排粮食出库过程中,以拖延办理提粮手续相要挟,向购粮企业索取钱款16万余元;私自售卖“升溢”粮,侵吞“升溢”款5.7万元;以偿还公司债务为由,截留、骗取正源公司公款27万余元。2021年12月,王金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中储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原员工郑杰涉嫌职务侵占案。2007年至2019年6月,郑杰利用在公司担任代储微机管理员兼代储档案员的职务便利,私自开具并出售公司粮册,伪造粮册小麦数量331余吨,非法获利59万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66万元。2021年11月,中储粮安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林州分公司与郑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22年4月,郑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确山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孙琳违反工作纪律案。2020年,孙琳擅自将保管不善造成霉变的代储小麦14吨丢弃,托市粮出库时应增未增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1万余元;2019年春,将盈余的7吨小麦出售,获利1.69万元用于冲抵招待费。另查,孙琳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22年4月,孙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省纪委监委要求,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省之要者、责之重者,是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涉粮腐败问题毁坏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堤坝,啃噬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粮食系统的政治生态,必须严惩严治。专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充分彰显了党中央确保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鲜明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政治担当,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河南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要突出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党委政府的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主管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的执行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抓紧抓好“三夏”生产,确保当前夏粮丰产丰收、颗粒归仓,确保粮食安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粮食收购、销售、存储“三个环节”,责任、腐败、作风“三类问题”,人、财、物“三个重点”,从严从快、坚决查处涉粮乱象背后的失职失责和违纪违法问题,对涉及到的人和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彻查、绝不姑息。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有关单位剖析问题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深化改革治理,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不断净化优化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努力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