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河北大午集团案又有新的发展,法院日前宣布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由于法院公布的评估价格远低于企业自我评估价格,外界质疑当局是出于政治目的,故意低价拍卖,以变相没收、摧毁该公司,打压民营企业。
正在大午集团库房内巡视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左)
针对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案,3月20日,中国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向该公司发出《通知书》,称该案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法院对集团下属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现已出炉。大午集团下属的大午酒业总经理卢慧杰对本台表示,4月14日就将拍卖。由于法院评估价格过低,各子公司对此异议很大。“我们是51亿的资产,给我们评了个6.86个亿,其中包含3.4亿的现金,实际上给我们大午集团28家子公司只评了3.4亿。”
卢慧杰说,大午集团自我评估资产有上百亿,包括有形资产51亿,“我们无形的资产还得几十个亿,象我们国际首创的大午金凤的育种,还有我们大午品牌的影响力。这些都没有算在资产里边。”
据卢慧杰介绍,集团各子公司已于3月28日就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但文件刚刚寄出还在路上,29日就收到法院的驳回信,显然官方早有准备。3月29日下午5点左右,高碑店市法院的拍卖公告就已发出。
依照这一评估,集团资产全部拍卖也不够偿还债务,更别说企业和个人罚款。从维权网提供的对比数据来看,判决退赔集资款约10.37亿,其中大午内部集资款占三分之二,即6.9亿。也就是说,企业内部集资款完全可以回购被法院评估价值6.86亿的资产,但卢慧杰说这种可能已不存在。
“不让我们买,说我们都是涉案资产,不让我们动。拿学校(徐水)县大午中学为例,评估了500万,里边有300多万的流动资金,也就是实际上拍了100多万,我们的员工就想自己优先买回来,想争取这个权利,但是我们争取不到。”
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关于大午公司案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的通知书(维权网截图)
党大于法 最高法院评估拍卖规定形同虚设
2009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称目的是“切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官媒新华社宣称,这将减少不良因素干扰,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司法腐败。
对此,旅居美国的人权律师滕彪表示,关键在于一旦有政府或政治因素介入,所有这些程序性规定都形同虚设。“法院本身也是受制于党和政府,完全没有司法独立,那些评估机构也是一样。虽然有法律上的规定,但还是党大于法。”
中国民主党员 胡彦淇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