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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络活动观察:潘永忠谈中国的网络审查制度

2022年05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368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姜湘辰转自rfi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互联网时代。网络的迅猛发展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沟通和交流方式,无限大地扩展了言论空间,也为传统媒体带来巨大挑战。计算机与网络进入千千万万个中国家庭,大大缩短了信息渠道。为了有效地控制舆论平台,中国政府建立了一套强大的网络监控和审查系统。独立中文笔会副秘书长潘永忠先生在其撰写的《走进中国新闻出版审查禁地》一书中,详细地剖析了中国网络世界的监控和审查制度、并揭露了相关措施引发的一系列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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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中国最早推出了怎样的网络监控和审查手段?

潘永忠: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公安部、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国家安全部就着手建立强大的中国网络监控和审查系统,重要是:「金盾工程」与「防火长城」。

「金盾工程」系统目的是,对中国公民进行综合监控,分数据库和监控网络两部分,其功能包括:语言识别技术,自动监听电话对话;远程监视和自动面部识别的技术;建立全国成年公民数据库(包括指纹);建立高保安度的光纤网络通讯系统等。当时中央提出:「要创建一个对因特网的总监控管理中心。」

2003年9月,「金盾工程」启动。用于监控网络部分的功能是:监听、截断、复位、审查中国公民的网络活动;监听电话、蓝牙传输、无线网络;强制使用某些所谓的「过滤软件」,直接侵入公民的桌面、文档,进行监控。并要求软件公司提供软件使用中的记录,比如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上传的聊天记录,并扫描用户文件。「金盾工程」从2003年启动以来,公安部门已经把大陆96%人口的资讯输入到资料库中,也就是说13亿人口中12.5亿人的资料都在公安的掌控中。

同一时期,解放军总参谋部与国安部合作建设了「防火长城」系统(英语:Great Firewall,简称:GFW),民间俗称「防火墙」等,这是一种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的网络安全系统,是中国政府监控和过滤互联网国际出口内容的软硬件系统集合,防火墙的作用主要是监控国际网关上的通讯,对认为不匹配中共官方要求的传输内容,进行干扰、阻断、屏蔽。

中国网络审查监控广泛,对政府而言,只要是含有「不合适」内容的网站,均会受到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被要求自我审查、自我监管,乃至关闭。故「防火长城」的主要作用,在于分析和过滤中国境内外网络的信息传递与互动。

「防火长城」与「金盾」属于两个系统,泾渭分明。「防火长城」主要是宣传系统的工具,相当于网络海关的作用;「金盾」主要是公安系统的工具,作为侦查取证之用。

习近平说:「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

法广:何谓“中国式网络审查制度”?

潘永忠:近20年,中国政府通过「金盾工程」与「防火长城」等技术手段,审查与监控互联网,并通过了多部法律以审查网络。自2000年以来,曾公布超过60余个条例、规定、法令等文件。

比如:公安部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30日实施),这些被称为「法律」的文件,本身存在合法性争议问题。

根据这些年颁发的法律、法规,被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延伸到政治诉求和公民运动,归纳为:

1、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2、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4、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5、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2、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3、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4、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5、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中国政府防范的核心目的:是中国政府所指的“三股势力”,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势力,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势力,及宗教邪恶势力。公安部与国安部还对特定人群实行网络监视,并在后台阻断敏感人士的网络通信。

法广:在网络监察机制的严密监控下,及如何运作的?

潘永忠:中国政府监控和检查网络,在制度上,层层设立法规条令,动辄以重刑高压;在技术上,「金盾工程」与「防火长城」等大数据库,设置密不透风的网络栏栅;在机构上,有中共中央的网信办(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设置的国家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的网络安全保卫局(网警),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各地方省市州县也都设立了相应的网络信息管理机构。这还不算,中国向来的传统就是全民皆兵,依靠人民战争的天罗地网。

从2006年5月起,各省市有关部门开始招募网络评论员(即网评员、舆情员),也有称网络监督员。大陆网民,称网络评论员为「五毛党」,讽刺网评员每发一帖「能挣五毛钱」。「五毛」也被称为「网络水军」,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利用业余时间监察网络出现的所谓「不文明行为、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不定期参加会议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提出监察意见。

如今中国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社会上的应用,一方面体现科技现代化发展,一方面政府对社会人的管控更为严密了。中国人已经习惯自己成为透明人,个人的兴趣爱好、教育健康、学历资历、经济状况、饮食消费习惯、交友乃至阅读嗜好都在管辖者的视野当中。每个人都成为一张塑料「卡片」,所谓的社会保障卡上面记录了所有的个人资料。这样发展下去的科技到底会把社会帶向何方?

法广:您在书中谈到网络冤案问题,这些冤案最终得到了怎样的解决?

潘永忠:据统计,因从事互联网活动而被监禁的中国人最早是2001年,他们是黄琦、林海等,至今天已达数百人之多。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占有很大比例。

从单一案例来说,可能有一个终结的时候。比如:笔会前会长刘晓波,因网络联署《零八宪章》,提出中国的宪政民主改革之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1年,因他被长期的监押折磨,在刑期即将结束时不幸辞世。这能说是得到了解决?

还比如高瑜案。高瑜是著名自由媒体人,是专业记者、报刊与网络专栏作家,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三次因推动新闻自由而获罪入狱。最后一次因披露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即9号文件,网上俗称的“七不讲”),为此获罪入狱,一度还胁迫高瑜在央视镜头前“认罪悔过”。一审遭判刑7年,二审中将一审判决的7年刑期改为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年限仍是一年;经高瑜本人申请,根据医院证明文件,因高瑜患有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高瑜准予监外执行。最近中国的两会期间。高瑜遭遇警察的全天候监控,她的自由仍令世人担忧。

还比如刘艳丽案。刘艳丽因博客写手与网络评论獲罪,是典型的网络冤案。刘艳丽女士现年44岁,原为湖北荆门市建设银行职员,网名“拽拽重出江湖”。她关注弱势群体,发起组织网友寻找、救助遭遇不公、垂暮之年的抗战老兵等,网名已经告诉世人,路见不平不公,拽出来,挥笔相助。2009年以来,刘艳丽因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发文针砭时弊、抨击当权者的专制腐败而触怒有关当局,多次遭遇传唤、骚扰。2016年9月26日,刘艳丽被荆门警方抓捕,随后被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8个月后,于2017年5月27日以“取保候审”获释,一年后期满又被“监视居住”半年,为避免连累家人,刘艳丽与丈夫协议离婚,随后于2018年11月21日再度被捕入狱。2019年1月31日,湖北荆门市东宝区法院开庭审理刘艳丽涉嫌“寻衅滋事”案,起诉书列举了刘艳丽自2010年以来的29条网路言论,指控刘的这些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罪”,完全是在以言治罪。

中国不实现宪政民主体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写作自由就不可能兑现,而网络冤案就不会终止。

法广:您如何展望中国新闻媒体未来数年的发展前景?

潘永忠:我们说,专制独裁统治的特征是:1、为了巩固皇权统治,国家只能有一种声音。封建皇朝时期是「家天下」,君权圣旨一种声音:「上天眷命皇帝圣旨」、「奉天承运皇帝圣旨」。中共建政后是「党天下」,一个党,一个主义,一种声音(姓党)。2、严禁言论、出版自由,古往今来专制体制如出一辙。

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及至历朝历代的「文字狱」,均是因言而获罪,被迫害的都是文人、书生、知识精英。毛泽东曾狂妄地说:「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了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是独裁者,我们一概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的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

只有结束专制政权,言论、新闻、出版自由的春天才会到来。因言获罪与专制制度是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权的衍生物。专制存在一天,因言获罪就不能杜绝。

中国要实现言论自由、写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在中共一党执政时期是绝不可能做到的,毛泽东、习近平都强调新闻媒体宣传「姓党」。只有结束了中共的一党统治,中国实现了民主制度才会达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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